《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正式生效

视频内容显示,新修订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现已公布,明确了收留、抚养的职责,特别强调要把社会服务功能给拓展。民政部在最近发布了这个新规定,给自己机构明确了工作方向。 该办法从2026年4月1日开始施行。据《办法》规定,儿童福利机构必须接收和照顾以下几类孩子: 一是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比如找不到父母或监护人、监护人死亡且无人接替、监护人无能力且无人接替、法院判决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是民政部门临时监护的儿童,比如被遗弃或打拐解救的孩子在找家人,当地没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有的机构条件达不到要求; 三是需要集中供养未满十八周岁的特困人员。 此次修订还提到鼓励有条件的机构拓展社会服务功能。福利机构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给病残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等帮助。同时也会给他们的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照护技能培训和心理疏导服务。 福利机构给病残和孤独症孩子提供服务时,要坚持公益和非营利原则,收费要依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4月1日起,《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实施。 这次修订后,民政部给福利机构明确了工作范围和要求。福利机构不仅要接收各种情况的儿童,还得考虑社会上有需要的家庭。 2026年是个重要节点,《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在这个时间点前公布施行。 《办法》提出要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技能培训和心理疏导等帮助。 给社会上有康复需求的孩子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是本次修订的一个亮点。 病残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在这个办法下能得到更多关怀和帮助。 这次修订鼓励福利机构要开门办院,把服务范围扩大到社会上的家庭。 收费标准要合法合理,并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