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关税“紧急授权”被否决后,贸易战是否就此降温? 美国最高法院近日就行政部门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收大范围关税作出裁决,明确该法并未授权总统以“监管”之名直接设定关税;随着裁决落地,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机构确认对应的关税自规定时点起停止征收。此外,特朗普迅速转向《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推出面向全球进口的统一税率安排,并宣称将税率提高至法定上限。由此可见,争议的焦点并未从“是否征税”转移,而是演变为“以何种法律路径征税”的制度性拉锯。 原因:宪法权力边界与政治动员逻辑交织 从制度层面看,美国宪法将征收税、关税等财政性权力主要赋予国会。最高法院此次裁决的要义于重申权力分工:行政部门不得借“国家紧急状态”之名突破立法授权边界,将关税工具常态化、泛化使用。就政治层面而言,关税议题在美国国内长期具有较强动员效应,容易与产业保护、就业叙事及地缘竞争相绑定。特朗普在裁决公布后对法院发起强烈批评,并迅速推出替代性关税方案,反映其仍试图维持对外经贸议程的主导权,通过政策姿态巩固基本盘并向国会施压。 影响: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企业成本与市场预期再受扰动 一是行政与司法的对立加剧美国政策波动。裁决虽使特定法律依据下的关税措施“刹车”,但并未触及其他既有关税安排,也不必然影响正在推进的调查程序。二是对企业经营与供应链决策形成二次冲击:关税停征与新税种推出在时间上衔接紧密,企业在合同定价、库存管理、原产地布局上难以形成稳定预期。三是退税问题可能引发新的法律与财政争议。此前已征收的相关关税规模可观,哪些主体符合退税条件、退税路径与节奏如何确定,均可能在下级法院程序中反复拉扯,进而延长市场不确定期。 对策:特朗普政府或以“时间差”和“条款替代”维持关税压力 在不公开抗拒最高法院裁决的前提下,行政部门仍可能通过替代性条款延续关税工具的实际效果。第122条有效期有限,且其适用条件与当前美国所主张的贸易逆差理由之间存在法律解释空间,未来被诉风险较高,但其现实作用在于为下一步政策腾挪争取窗口期。此外,退税安排若进入漫长诉讼,行政部门在执行层面仍可能通过程序设置、证据门槛等方式延缓资金回流,从而在财政与谈判层面保留筹码。对受影响企业来说,短期需评估合同条款、通关申报与合规留痕,预留应对复征或税率调整的成本缓冲;对贸易伙伴而言,则需做好谈判与诉讼并行的政策准备。 前景:美国关税工具或更“制度化”,对外经贸摩擦难言终结 总体看,此次裁决强化了美国国内对关税权力边界的司法约束,但并不意味着美国将放弃以关税服务产业与地缘目标的政策取向。相反,行政部门可能更倾向于在既有贸易法框架内寻求可操作路径,使关税从“紧急状态工具”转向“常态化博弈工具”。在国会党争、选举周期与产业游说的共同作用下,美国对外经贸政策仍可能呈现高频调整特征,贸易摩擦由“单点冲突”走向“多线并行”的风险上升。
最高法院裁决虽否定部分关税措施,但未改变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倾向。白宫通过转换法律工具延续单边做法,本质仍是背离多边规则、扰乱经济秩序。国际社会需认清现实,坚持规则导向的同时,推动区域合作、贸易多元化和产业链优化,以应对长期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