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的执行工作不光得懂法律条文还得跟人打交道化解矛盾

天元区法院最近想出了个新招,叫“刚柔并济”,专门用来破那些老百姓的执行难题。现在司法改革搞得这么火,基层法院怎么才能把劲儿使对地方,既帮老百姓维权又不把人家逼到绝路上?这事儿成了提高大家对法律信任度的大课题。前不久,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办的这起案子,就给大家提供了个挺好的参考样板。 这案子是因为出了交通事故搞起来的。三十岁出头的贺某没给受伤的欧某赔钱,欧某六十多岁了,急得不行,非要法院抓贺某进去拘留。案子一到执行局,法官就犯难了:不拘留吧,老人情绪这么激动;真要抓吧,贺某家里还有个刚满两岁的孩子。执行干警去他家一看,住的破破烂烂,连五千元的工作都是刚找到的,要是这会儿把人抓进去,工作丢了就彻底没法还钱了。 这种情况其实是现在社会转型带来的麻烦。很多人在意外面前挺不住,履行义务有点难。要是光想着用强硬手段吓唬人,不顾人家的死活和未来,不光要不到钱,还容易把事儿闹大。所以执行工作不能光想着按部就班地办案,得往细里想、往人那儿看、往长远看。 以前光靠查封、冻结这些硬手段不行了。对于那种确实没钱还的人,拘留只会让他连收入都断了,形成那种越拘留越还不起的恶性循环。 面对这种两难境地,天元区法院执行局没有死板硬套规矩。他们搞了个“调查-沟通-方案”的三步法。先去实地看看人家到底什么情况;再跟双方好好谈谈心;最后想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最后他们定下来的和解协议挺有意思:贺某当场给了一部分钱,剩下的按月从工资里扣。法院还盯着他看每个月的钱到底够不够扣。 这种方法把保留工作机会当成还债的前提来保护,就是一种“放水养鱼”的思路。这也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强调的“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 以后这种办法不光能用在交通事故纠纷上,像帮小微企业或者处理民生案件的时候也能用上。关键是看有没有能力还钱或者愿不愿意还钱。以后执行工作不光得懂法律条文,还得会跟人打交道、化解矛盾。 法律条文是冷冰冰的,但法律可以有温度。这次天元区法院的做法告诉我们:新时代的执行工作不光是要把案子结了算完事,还要让人心里舒服才行。在遵守法律的底线基础上,尽量保住大家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让那些弱势群体有活路可走。 这不仅是司法技术上的创新,也是咱们国家“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法治上的体现。要让老百姓在每个案子里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既得有硬气的裁决做后盾,也得有这种设身处地、替老百姓着想的司法智慧和人文关怀。这才是咱们法治中国建设路上能一直赢得民心的那股温暖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