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印发批复文件,原则同意三个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批复强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必须把文物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做到建设与保护统筹兼顾。 根据批复内容,第一个项目为西险大塘达标加固工程(杭州市段)电力迁改项目,拟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良渚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良渚遗址是中华文明的重要见证,有关工程推进需以不影响遗址安全为前提,完成必要的配套设施调整。 第二、第三个项目涉及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及其配套项目,分别位于大运河浙东运河杭州萧山—绍兴段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杭州段)保护范围内。大运河为世界文化遗产,沿线建设需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要求。此外,温州朔门古港遗址保护范围内的鹿城区朔门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亦在批复范围内。 这些项目均属于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开展必要的建设或改造。就现实需求而言,西险大塘加固事关防洪安全,104国道工程关系交通通行与枢纽功能,朔门街区改造则聚焦历史文化空间的更新利用。项目推进说明了基础设施完善与公共安全保障的客观需要。 为确保文物安全,批复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强化全过程监管,覆盖设计、施工至竣工各环节。二是引入专业机构参与指导,发挥文物保护专家作用,确保方案科学可行。三是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避免对文物造成影响。四是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施工中如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并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提出保护措施后再行处置。 该批复体现了浙江在文物保护与工程建设联合推进上的做法。通过前置论证、专业把关和严格监管,在满足必要建设需求的同时守住文物安全底线,为类似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
文物具有一座城市、一片土地的历史记忆与文化根脉。推动发展不是对遗产的“让步”,保护文物也不是对民生与安全的简单“刹车”。在规则明确、责任清晰、专业支撑到位的前提下,将项目建设纳入全过程监管框架,才能让工程建设与文物保护同向发力、相互促进,为高质量发展增添更厚重、更持久的文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