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非法金融活动隐蔽化、跨区域化趋势抬头,治理链条仍存“断点”。
陈友坤在调研中表示,部分非法金融活动借助法律规则不够细化、监管缝隙与信息不对称,以跨地域、跨行业方式渗透扩散,呈现组织化、链条化特征。
在处置环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紧密:有的案件止于行政处罚,未能及时进入刑事打击程序;有的案件在线索认定、证据固定、移送立案等方面耗时较长,影响处置效率与震慑效果。
原因——责任边界不清、规则颗粒度不足、协作机制不健全叠加,导致合力未充分形成。
陈友坤分析,部分地区和部门在“谁发现、谁移送、谁牵头、谁配合”等关键环节上缺少可操作的细化规定,易出现职责交叉或空转;同时,跨区域案件往往涉及多个行业主管部门与属地监管力量,信息分散、标准不一,使线索流转与证据衔接成本上升。
再加之非法金融活动具有“包装合规”“快速扩张”“线上引流”等特点,对执法司法协同的专业化、即时性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若衔接不畅,将削弱风险处置效能并增加外溢风险,进而侵蚀市场信心与社会预期。
受访代表指出,金融风险防控的关键在于早识别、早处置、早阻断。
衔接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违法成本偏低、震慑不足,形成“违规—处罚—再违规”的循环;对受害群众和经营主体而言,追赃挽损难度也会随时间推移增大。
更重要的是,非法金融活动往往与传销、洗钱、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交织,一旦扩散,易诱发区域性风险并加重社会治理负担。
对策——以规则完善为牵引,以协同机制为支撑,推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同向发力。
陈友坤建议,进一步明确非法金融活动线索移送的标准、程序和时限,压实移送、受理、反馈、补证等环节责任,减少推诿与空转;推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和常态化会商机制,实现监管信息、案件线索、资金流向等关键数据依法依规共享,提高联合研判和快速处置能力。
他还提出,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可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出台更具可操作性的配套规则或工作指引,进一步理顺央地之间、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推动“管行业必须管风险”“既管合法也要管非法”等要求落到实处。
在源头治理方面,陈友坤将视线投向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他表示,融资领域仍存在“玻璃门”“旋转门”等现象,一些企业因融资渠道不畅、信息获取不足,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误入非法集资等陷阱。
对此,他建议进一步细化民营企业融资的法治保障和制度供给,推动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优化服务流程,完善融资增信、信息披露与纠纷解决机制,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减少“融资难”被非法金融活动利用的空间。
前景——在“十五五”时期强化金融监管与风险处置的大背景下,完善行刑衔接有望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金融监管体系持续完善、央地协同机制不断健全,针对非法金融活动的发现、认定、处置将更加精准高效。
通过明确责任链条、统一工作标准、强化跨区域联动,可望在更早阶段阻断风险传导;而以法治化方式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也将为稳定市场预期、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支撑。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代表提出的建议既直面当前监管痛点,又着眼长效机制建设,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治理智慧。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构建现代化金融监管体系不仅需要制度创新,更需各部门以"一盘棋"思维协同推进,方能筑牢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制度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