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节点,太原市近期完成了52项省级生态保护工程,标志着该市在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改善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这一系列工程的竣工,不仅提升了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更为黄河流域水质改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污水处理能力实现跨越式增长。
2023年以来,太原市累计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6.5万立方米/日,园区废水处理能力增加13.63万立方米/日,处理规模的扩大直接提升了城市污水处理的覆盖面。
与此同时,该市完成了6座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其中城南、汾东、晋阳3座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提升项目成效显著。
经过改造,这些处理厂的出水水质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基本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为城市"九河"复流提供了稳定可靠的水源保障。
农村污水处理体系逐步完善。
在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的同时,太原市也在农村地区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成的23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新增处理能力3180立方米/日,覆盖范围的扩大有助于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对水体的影响。
此外,该市建成497.7亩人工湿地,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的自净能力,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污水处理网络。
河道治理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在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的基础上,太原市还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河道治理和堤防建设。
完成河道治理109.5公里、堤防工程112.4公里,这些工程不仅改善了河道生态环境,也增强了防洪减灾能力。
中水回用规模达到9.6万吨/日,实现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体现了节水优先的发展理念。
创新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治水合力。
为了确保治水成效的长期稳定,太原市创新推行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对25个市考断面实施水质"明账考核"。
这一机制落实了"谁污染、谁补偿,谁治理、谁受益"的激励导向,通过经济杠杆引导各地加大治水投入。
自2025年5月开始,全市累计扣缴地表水生态补偿金2600余万元,有效强化了各县市区的治水合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背景来看,太原市推进的这一系列工程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黄河作为我国第二大河流,其水质改善直接关系到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和经济发展。
太原市作为黄河流域的关键城市,其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成效对整个流域具有示范意义。
从“建工程”到“建机制”,从“提能力”到“提质量”,太原52项省级生态保护工程的全面完工,释放出以系统思维推进水环境治理的明确信号。
把治水成效稳稳落在断面达标、河道复流和生态改善上,既考验治理韧性,也检验协同效率。
面向未来,唯有坚持工程建设与精细化管理并重、治污与生态修复并举、压力传导与正向激励并行,才能让清水长流、让生态红利持续惠及民生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