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发布的一份事故调查报告,再次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敲响警钟。
去年十月二十七日晚,位于池州市东至县的安徽鑫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四名员工在短短十余分钟内相继遇难,令人痛心。
据调查报告披露,事发当晚八时许,该公司公用工程车间正在进行冷冻盐水箱更换作业。
晚八时十二分,操作工张某江在未经任何审批、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径直进入冷冻盐水箱内部。
短短数分钟后,这名工人便因吸入高浓度氮气等有毒气体晕倒在箱内。
随后赶来的同事姚某亮发现险情后,非但未及时报警求助,反而贸然进入箱内施救,同样迅速昏迷。
更令人扼腕的是,事故现场接连上演盲目施救的悲剧。
班长陈某斌发现情况后,仅通过对讲机向上级报告,便组织人员开展救援。
车间主任王某昆赶到现场后,虽然安排取来防毒面具等装备,但在佩戴不规范、未做充分准备的情况下便进入箱内,最终也未能幸免。
前后不到十分钟时间,四条鲜活的生命就此陨落。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从直接原因看,作业人员严重违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在未履行审批手续、未进行气体检测、未通风、未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密闭空间,是导致事故的直接诱因。
而施救人员缺乏基本的应急常识,在未做好个体防护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则造成了伤亡的进一步扩大。
深层次问题更值得警惕。
调查报告指出,事故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系统性缺陷: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达标,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能有效落实。
特别是对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管理,几乎处于失管失控状态。
这种管理上的松懈麻痹,为事故埋下了隐患。
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同样受到质疑。
报告明确指出,有关部门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为事故发生留下了监管空白。
根据调查结论,已有三名企业负责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某立,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严某欢等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遇难的车间主任王某昆虽因在事故中身亡而免于追究,但其对违规作业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事实已被认定。
受限空间作业历来是安全生产领域的高风险作业类型。
由于作业环境特殊,氧气不足、有毒有害气体积聚等危险因素往往难以察觉,加之一旦发生事故,施救难度大、易造成伤亡扩大,因此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审批、气体检测、通风换气、个体防护等各项安全规定。
此次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企业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应急处置能力欠缺。
安全生产没有“经验主义”的侥幸空间,更经不起“好心救人”的盲目冲动。
受限空间事故一次次以生命为代价提醒我们:规则不是形式,审批不是摆设,培训不是走过场。
唯有把责任压实到岗位、把流程落实到现场、把救援建立在科学与专业之上,才能真正把风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