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基层治理先进典型获全省表彰 百个集体与个人树标杆

1月13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在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中成绩卓著的200个先进典型给予表扬。

这是广东省委、省政府着眼基层治理现代化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旨在树立标杆、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省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

在此次受表扬的名单中,广州市共有16个集体和个人入选,占据全省表扬对象的近八分之一,突显出这座超大城市在基层治理领域的探索深度与实践广度。

从获表扬对象的分布看,既有荔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天河区天河南街道党工委等综合治理机构,也有白云区金沙街道沙顶社区党总支、黄埔区永和街道党工委等基层一线组织;既有花都区人民法院花山人民法庭等司法机关,也有市志愿者协会、宸祺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等社会力量,呈现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基层治理的良好格局。

从个人获表扬者的工作岗位分析,涵盖社区书记、公安民警、综治干部、治安队员、检察官、调解主任以及社会组织负责人等不同层级和领域。

越秀区洪桥街道三眼井社区党委书记吴立芳、海珠分局三级警长丘烽懿、白云区大源街道治安联防队队员汤伟鹏等基层工作者的入选,充分说明基层治理的重心正在下沉,一线力量得到充分重视。

这些先进典型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在矛盾化解、平安建设、法治推进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超大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广州作为常住人口超过1800万的国家中心城市,面临人口结构复杂、利益诉求多元、治理难度加大等现实挑战。

近年来,广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中积累了丰富经验。

从此次获表扬的单位和个人来看,广州基层治理呈现出几个鲜明特点:一是坚持党建引领,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成为基层治理的核心力量;二是注重综合施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整合资源、统筹协调,提升治理效能;三是强化法治保障,司法机关、政法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协同发力,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四是激活社会力量,志愿者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企业等多方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值得关注的是,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等机关职能部门的入选,表明广州在顶层设计、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等方面同样成效显著,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组织保障。

同时,宸祺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获表扬,也折射出新业态、新领域正在成为基层治理的新阵地,科技赋能为治理现代化注入新动能。

省委、省政府在通报中明确要求,受表扬的集体和个人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在新征程中再创佳绩。

这既是对先进典型的肯定与期许,也为全省基层治理工作树立了标杆。

当前,广东正处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基层治理的成效,最终要落到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事”上。

此次通报表扬既是对实干者的褒奖,也是对各地各部门的动员:把群众需求作为工作导向,把协同联动作为关键抓手,把法治和科技作为重要支撑,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治理效能,才能在新征程上不断书写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治理新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