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河北院因未获施工许可擅自开工被行政处罚 风电项目合规性引关注

问题—— 记者从相关信用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赵县范庄镇常信营村承建的赵县国辉250MW风力发电示范项目(升压站)综合配电楼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

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石〔赵〕城罚决字〔2026〕第002号)。

原因—— 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涉及多环节衔接,施工许可是依法开工的重要前置条件。

业内人士分析,此类“未批先建”往往与工期压力、手续办理与现场准备不同步、分包协同管理不到位等因素有关:一方面,新能源项目在并网节点、投资进度等要求下,参建各方容易出现“先干起来、手续补办”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升压站等配套建筑虽属项目关键组成,但在设计变更、用地手续、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等环节一旦出现延迟,就可能引发许可办理滞后,进而导致开工合规性缺口。

此外,若企业内部对“开工条件”把关不严,或对属地监管要求理解偏差,也可能成为触发点。

影响—— 从个案看,2万元罚款金额不高,但对企业经营与项目管理的影响不止于处罚本身。

其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后,企业在信用评价、招投标、项目履约等方面可能面临合规审视成本上升;其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意味着工程质量安全责任链条的起点不完整,一旦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将面临更严厉的后果与更高的综合成本;其三,该事件对行业释放了明确信号:新能源项目建设提速不等于监管放松,依法合规仍是底线要求,任何“赶进度”都不能以突破程序为代价。

对策—— 针对此类问题,工程建设领域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与协同责任。

对企业而言,要把“依法开工”纳入项目红线管理:一是建立开工前合规清单制度,将施工许可、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作为开工必备项,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强化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劳务队伍的统一管控,确保现场进场、材料采购、临建搭设等行为与许可节点同步;三是完善项目经理负责制与合规责任追溯机制,对因管理失守造成违规开工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四是加强与属地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提前研判材料准备、审批周期与可能的堵点,减少“手续等不起”的被动局面。

对监管层面而言,可在依法行政基础上推动流程透明、标准明确、线上可追溯,强化事前指导与事中巡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纠偏,形成“能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的闭环治理。

前景——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风电等新能源项目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建设任务密集、并网节点刚性、供应链协同复杂等特点将长期存在。

可以预期,工程建设合规与信用监管将更加常态化、精细化:一方面,信息公开与信用约束机制将持续完善,企业因程序性违法带来的声誉与市场影响将被进一步放大;另一方面,项目管理也将加速从“进度驱动”转向“质量安全与合规并重”,以更成熟的制度化管理应对建设高峰。

对大型勘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企业而言,越是业务范围广、项目体量大,越需要以合规能力作为核心竞争力之一,通过体系化内控来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风险。

企业规模再大、资质再高,都不能成为违法违规的理由。

此次处罚事件提醒所有建设单位,必须始终将合规经营放在首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只有在合规的基础上追求发展,企业才能行稳致远,为国家建设事业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