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存荣受贿案一审宣判现场的全部情况

吴存荣,这位曾在安徽、重庆还有山西工作过的官员,出生在1963年5月的安徽无为。2023年1月,他上任山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原本按计划,他应该在2024年12月完成任务。可是他却在任上把自己给“查”进了局子里,最后在2025年6月被“双开”。 这次审判还特别提到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吴存荣不仅没能好好贯彻这些指示,反而打折扣、搞变通。他还违规举债融资,还没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好。党中央对这种行为零容忍。 2025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把这个案子公开开庭审理了。审判现场的画面也被公开曝光。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证据,吴存荣和他的辩护人对这些证据进行了质证。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存荣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认罪悔罪。 这起受贿案的审判时间是在3月20日。经过审理查明,从2006年一直到2024年,吴存荣利用担任过合肥市委副书记、市长,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规划审批、土地性质变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他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7亿余元。 法庭认为,他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这个数字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损失。不过考虑到他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没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他认罪悔罪也很积极地退赃了。大部分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都已经追缴到案了。 所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从轻处罚他。对吴存荣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到的财物要上缴国库,不足部分还要继续追缴。 这就是吴存荣受贿案一审宣判现场的全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