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给大家讲讲一个发生在中国鹤山法院的真实故事。有一次,一个普通的装修工程合同纠纷把张先生和吴女士给难住了。张先生想要工程款,吴女士却坚持说质量不行,双方为这个事儿闹得不可开交,眼看就要打官司了。这种纠纷在基层民事案件里其实挺常见的,不过怎么既能依法裁判,又能把矛盾彻底解决呢?这对法官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负责这个案子的是法官古辉林,他没急着开庭判决,而是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放在前面,组织了好几次背对背的调解。古辉林给当事人耐心解释举证规则和法律责任,分析各种解决方案的利弊,给出了专业的建议。刚开始吴女士不买账,坚持要打官司。但经过庭审的严谨鉴定和程序后,法官还是依法判了。有意思的是,吴女士后来的态度有了大转变。原来她在法院看到了法官调解一起离婚案的过程。那次调解不仅让双方达成了和解,法官还细致地安抚了那个情绪激动的未成年人。这一幕让吴女士深刻体会到“司法为民”的内涵。判决下来后,吴女士主动找古辉林法官道歉说心服口服,还送了一面锦旗表达敬意。更难得的是她主动提出要法官再帮他们调解后续的纠纷。在古辉林的推动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司法裁判不光靠法律条文,还需要司法者传递的温度和善意。古辉林用专业理清是非曲直,用温情消弭对立。不管结果如何,当事人都能认可司法公正、信赖法治程序。近年来鹤山法院一直在探索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路径。他们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整个诉讼过程。通过诉前引导、庭中沟通和判后答疑等方式推动当事人理性面对纠纷。这个案子就体现了他们机制的灵活运用。基层司法实践表明调解不仅是化解矛盾的手段,还是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信仰的窗口。法官在调解中兼顾法理情,既维护法律权威也关注社会效果。这次调解案例显示出鹤山法院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和精细度有所提升。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这种既有尺度又有温度的司法实践是最扎实的注脚。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需要裁判精准更需要司法的温度。古辉林用他的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了这种温暖。他不仅是裁判者更是矛盾化解者和法治传播者他的工作让公平正义的土壤变得更加肥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