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结构有一个明显的特点

徐向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的厅长,在2月10日接受访谈时提到了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的主要情况。 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结构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行政公益诉讼占了绝大部分。具体来说,超过90%的案件都是行政公益诉讼。这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方面的定位,也就是始终站在法律监督的立场,履行职责。 最高检也提到,检察公益诉讼以审前解决为主。徐向春说,大约有95%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庭审之前就解决了。这样做能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达到最好的效果。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比例会有一些下降。2025年的数据显示,办案规模减少了10%,不过办案的质量和效率都明显提高了。 检察机关还注重非数据管理举措。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把工作重点放在了这个方面。 持续丰富落实公益诉讼“非数据”管理举措是今年公益诉讼检察厅工作的重点之一。 对于环境污染防治类检察公益诉讼立案环节审查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这些都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 检察公益诉讼不是为了和行政机关博弈,而是要发挥协同作用。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审判机关要共同发挥作用。 特别是针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问题,检察机关会给予督促和协同支持。这样才能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 检察机关通过这种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和与审判机关协同发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功能。 还有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并存并以行政为主,也表明了检察机关对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