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女孩偷卖家长黄金”

10月15日,河南广电民生频道报道,10岁男孩把姥姥的黄金吊坠偷卖了,一共13克,只换到了4200元。没多久,“11岁女孩偷卖家长黄金”也上了热搜。浙江绍兴的张先生家里有不少黄金首饰,儿子把它们拆成6次卖掉,换回了16000多元。类似的事还有,赵先生家祖传的6个银手镯被13岁的儿子偷卖,部分已经被熔毁。这些孩子在二手平台上处理了不少贵重物品,交易价值都很高。张先生作为孩子的家长,没有保管好财物,这也算是监护不力。绍兴柯桥区消保委接手后,判定这些交易都无效。商家要退还已经收到的钱,还得把没熔毁的首饰原物归还;如果首饰已经熔毁,就换成同克重的物品退回去。律师付建认为15岁的女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在二手平台上处理高价奢侈品时,对物品的真实价值超出了她的认知水平。《民法典》规定这种情况下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如果监护人不追认这个买卖行为,那就没有法律效力。长沙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注意到了这件事。这次交易中的13万元奢侈品原本价值不菲,女孩却只卖了9300元。丁女士作为家长对此感到震惊和愤怒。她说那个平台没审核对方是不是未成年人。涉事门店的工作人员一开始说是9300元后来又否认了这个数字但不愿透露真实金额。九派新闻也报道了这件事:2月23日湖南都市频道风芒新闻提到湖南长沙15岁少女贱卖家里贵重物品换新手机这件事引发了广泛关注。2025年10月15日发生在河南的这个案例也证明了未成年人偷偷贱卖家里物品的现象并非个例。“未成年人贱卖家中物品”时有发生多地消保委都出手处理了这类案件并判定交易无效中青报记者注意到事实上类似事件频频发生各地处理方式也大同小异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平台不加强审核机制就会出现问题而家庭教育的缺失更是问题根源所在只有完善监管和加强教育才能让孩子健康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