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友饭后洗漱期间女友坠楼身亡 法院判其承担四成赔偿责任近七十万元

一起发生在上海普陀区的特殊侵权案件近日引发社会关注。

2023年3月23日凌晨,同居两年的情侣曾某与张某参加酒局后返回住所,张某在曾某洗漱期间从客厅窗户坠楼身亡。

经公安机关调查,张某胸腔血性液体乙醇含量高达1.99mg/mL,属于严重醉酒状态。

法院审理认为,此案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构成不作为侵权。

从监控视频显示,张某当时已明显醉酒,而作为同饮者及同居人,曾某负有法定照护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警方笔录,张某曾有酒后过激行为记录,这进一步加重了曾某的注意义务。

然而在事发过程中,曾某不仅对张某的催促表现出不耐烦情绪,更将其单独留在客厅,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法律角度看,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在考量双方过错程度后认定,虽然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负主要责任,但曾某的疏忽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故判决其承担40%的赔偿责任,包括死亡赔偿金67万余元及精神抚慰金2万元。

此类案件折射出当前社会交往中的责任边界问题。

随着同居关系日益普遍,共同生活者之间的法律义务亟待明确。

法律专家指出,共同饮酒、同居等特殊关系会产生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这既是对生命权的尊重,也是对风险社会的必要应对。

从司法实践来看,近年来类似案件判决呈现责任认定标准趋严态势。

2021年北京某法院审理的类似案件中,被告因未及时送医被判担责30%。

比较而言,本案判决比例略高,反映出法院对特殊关系下注意义务的从严把握。

生命安全无小事。

酒后返家的照护与陪伴,看似日常细节,却可能成为防止悲剧的关键一环。

该案一审判决以责任比例方式回应了“自我负责”与“合理照护”的边界问题,也提示社会:在可预见风险面前,多一分警觉、少一段空档、早一点求助,往往就是守住安全底线的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