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租房政策最近做了调整,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3月1日当天,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发了个通知,把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保障方式改了改。这次调整是为了更好地帮助住房困难的群众,优化公共资源的配置。2月26日,这个消息被透露出来。本市户籍的家庭要申请公租房,之前要求取得户籍满3年,现在放宽到1年以上就可以了。对于非本市户籍的家庭来说,养老保险缴纳的年限也从三年内累计24个月以上缩短到连续满12个月以上,还取消了持有《郑州市居住证》的要求。这次调整中还有一个变化就是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如果在申请前3年内有过房产转移记录,之前是5年内。在车辆方面的要求也发生了变化。以前是购买8万元以上非营运车辆或2辆以上营运车辆的话不符合条件,现在调整为15万元以上非营运车辆或者两辆以上车辆。新就业大学生还有人才引进人员不受户籍年限、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和年龄限制,原来只是针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未满3年的人,现在扩到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未满三年的人。郑州市还打算优化保障方式,让大家更方便选房。以后不管你是哪个区的户籍或者工作地在哪里都可以就近线上申请办理公租房手续。在选房的时候实行先到先得,在规定时间内没去选房的人会被视作放弃资格。选好房之后还要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入住手续否则就会取消资格。对于一些无法在手机端选房的人可以去区里的部门找工作人员帮忙选。 在过渡政策方面,有几个情况需要注意:1、非本市户籍的保障对象如果保障期已满8年,过渡期满后经审核符合条件还想继续住下去的话可以根据房源情况继续过渡,每次不超过三年时间租金上浮40%。2、收入超标但其他条件都符合标准的人也可以继续住下去租金同样上浮40%。3、买期房没按时交房的人也能继续过渡租金上浮40%。4、如果不符合公租房条件但还愿意住的人可以按规定支付两倍租金继续租住。 该通知自2026年3月1日起执行,各县市、上街区、航空港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以参照这个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