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那天,新郑市人民法院会议室里聚了800多号人,大家线上线下一块儿开会,盯着屏幕看那滚动的弹幕。这是郑州市律师协会联合中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省律协直属分会搞的公益活动,新郑法院和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给他们搭了把手。大家这一来,就是要把“公司盈余分配纠纷”这块硬骨头给搬上台面。 刚一开场,主持人就把大家的目光引向了三个大问题:股东到底能不能直接把公司告上法庭去要分红?那些不掏钱、不干事的“问题股东”,他们的分红权能不能被拿掉?对于持股不多的小股东来说,想用最快最少的钱拿到裁判文书上的红利,到底该怎么走程序?讲着讲着,台上还放起了最高法院公报里的那些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那些干巴巴的法条变得鲜活起来,台下的人一边听一边记笔记。 华东政法大学的顾功耘教授在网上侃了30分钟,把现行法律里对盈余分配有规却缺机制的现状给说透了;线下呢,法官、学者、律师还有会计师围坐在一起,把举证难、怎么审计、利润咋算这些实务上的堵点都给掰开揉碎了讲。宁书文副主任和杨颖律师拿着那个持股只有5%却赢了的小股东的案子说事:官司赢了只是开始,执行起来才是要命的事儿。法官也在一旁补充道,如果裁判文书上没写清楚到底咋分钱、分多少,公司完全可以拿“账上没钱”当借口拖着不给。 赵军胜主任教大伙儿几招“捷径”:先写个书面请求给公司说明白理由,把诉讼时效保住;顺便让公司对外弄个审计报告出来,把能分的钱锁定住;最后去法院起诉的时候带上《利润分配方案》的模板,让法官一次把“分多少”和“怎么分”都给定了。樊涛副教授还提醒了一下小股东们的难处:往往拿不出公司到底有多少利润的铁证,“这时候就得把审计报告、股东会决议还有董事会决议都翻出来查一查,反着推一推大股东是不是在滥用权利。” 提问环节特别热闹,有个年轻律师问:“要是公司连着五年都赚钱就是不分红,小股东能不能直接去告?”现场立马分成了两派:一派说法律早就授权了股东的分配请求权了,不用再费事证明内部的事儿都试过了;另一派则强调《公司法》第166条把决定权交给了董事会,“你得先把公司内部的程序走完”,要不然法院很可能直接驳回你的请求。主持人把这场吵得不可开交的辩论总结了一下:“法律条文看着挺清楚,但到了具体案子上还得看法官怎么按照商业常识和比例原则来拿捏平衡。” 快结束的时候,主持人又把大家拉回到了公司治理的大局上:分钱之争其实不光是为了要钱,更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危机、控制权的博弈还有利益相关方的平衡问题。只有规则、程序和商业判断这三者能合上拍了,“分钱”这件事才能变成真正激励股东搞长期主义的杠杆。 最后看线上的弹幕刷屏写的那一句话——“希望下次咱们讨论的是‘怎么不让案子闹到法庭上去’的分钱机制。”这或许就是对这次讨论最好的总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