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谈判专家熊先军:从制度设计到生命尊严的坚守

问题——罕见病患者“用不起药”、群众对医疗费用“不确定”的焦虑仍待破解。 一段时间以来,罕见病用药价格高、可及性弱,是不少家庭面临的现实难题。对很多患者而言,药物并非“想不想用”的选择题,而是“能不能用”的生存题。此外,即便部分地区报销比例较高,群众就医前仍往往难以判断最终自付金额,医疗支出不确定性带来的焦虑,成为影响获得感的重要因素。 原因——药品特殊属性叠加价格机制变化,单个患者难以形成有效议价。 业内人士指出,药品不同于一般消费品:用药决策主要由临床路径与医生判断决定,患者个体在信息、议价能力上处于弱势。随着药品定价更多由企业根据市场策略自主形成,若缺少强有力的购买方代表需求侧表达意愿,容易出现价格与可及性之间的矛盾。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并统筹药品价格管理、目录准入谈判等职责后,医保基金作为重要的支付方和集中购买力量,开始在价格形成中起到更直接作用,通过谈判机制推动药价回归与临床价值、支付能力相匹配的区间。 影响——以规则化谈判推动“降价扩面”,实现患者可及与企业可持续的平衡。 以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SMA)的涉及的药物为例,业内公开信息显示,该药经谈判进入医保后,单针价格大幅下降,年度治疗费用显著降低,医保报销后患者个人负担继续减轻。参与谈判规则制定的国家医保部门原负责人熊先军认为,谈判并非简单的“砍价”,而是以市场逻辑和价值评估为基础的“价格再发现”:企业标价不等于市场可接受价格,最终价格需要在支付方承受能力、患者获益与企业研发投入回报之间形成均衡。 他强调,谈判的关键支点是“患者获益”及其可量化评估,即药物带来的生存获益、生活质量改善等指标应成为支付决策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相对明确、可执行的规则体系,既能推动更多患者用得上药,也能在放量后形成企业可持续的回报机制,从而实现“可及性提升”与“创新激励”之间的动态平衡。 对策——在“降负担”之外,更要提升“可预期”,以制度确定性对冲民生焦虑。 在“看病贵”的治理路径中,降价、报销、救助等措施持续发力,但不少受访者仍反映,最难承受的不只是费用本身,更是“不知道最后要花多少”的不确定。熊先军提出,可探索建立更清晰的个人年度自付上限机制:在合理测算基金承受能力前提下,明确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的最高额度,超过部分由医保按政策承担。 他认为,保险制度的核心功能之一在于提供“最坏结果可预见”保障,让家庭在面对重大疾病时能够据此做出生活安排与治疗决策。对于基金压力较大的地区,可通过分层设计、逐步推进、与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衔接等方式稳妥实施,使“确定性”成为减轻群众心理负担的重要制度供给。 前景——从政策设计到社会参与,罕见病保障需要“制度”与“认知”双轮驱动。 值得关注的是,在制度建设之外,社会对罕见病的理解、对患者处境的看见同样重要。熊先军退休后发起为罕见病患者拍摄肖像的公益行动,尝试以影像方式记录病友的生活状态与精神面貌。他表示,希望镜头呈现的是平静与尊严,而非将患者固化为“被同情的对象”。在他看来,社会支持罕见病群体不仅出于同情,更是基于公共卫生与社会公平的理性选择:罕见病虽“罕见”,但对家庭冲击巨大,完善保障体系、促进创新药可及,是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与社会韧性的应有之义。 业内分析认为,下一阶段罕见病用药保障仍需在三上持续推进:一是完善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准入与续约机制,提升支付资源使用效率;二是强化多层次保障体系协同,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与商业补充保险形成合力;三是加强真实世界证据应用与支付方式改革,促进药品使用更规范、基金运行更可持续。

制度的温度,往往体现在最具体的账单与最沉默的面孔之中。无论是用规则与数据让高价药回到可支付区间,还是用镜头为罕见病群体留下被看见的证据,其指向都指向同一个命题:在有限资源约束下,以更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式守护生命尊严,让"能用药、用得起、用得稳"成为可兑现的公共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