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开房记录能通过法院调取,但想要成功,就得看法院在本地咋操作。广东这边普遍认律师调查令,只要原告把酒店名字、住客信息还有入住时间报上去就行。不过有些地方可能会拿“没先例”或者“证据不够”当理由拒绝,这时候沟通成本就变高了,律师也没法打包票。调取记录主要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律师拿着法院给的调查令直接去找酒店;另一种是当事人自己直接给法院交申请,让法院去发函给酒店查。提供记录的地方要么是男方和小三一起住的酒店前台,那上面有俩人的身份证号跟房间号。原配要是在美团或者携程上发现订房记录,可以先截图保存,再去详情页找到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这就是申请调查令时的对象。要是碰到酒店倒闭或者系统升级导致旧数据丢了,那就只能去找公安旅业系统了。律师拿着调查令去公安说明情况,公安会查一查对应的时间段里的开房记录。申请的时候,男方和小三的真实姓名还有身份证号码肯定得有,住的酒店全称也不能少,大致的入住时间段也得给个大概的起止日期。这些信息要是缺一个,基本就没法调出来了。成功率到底有多高?主要看法院会不会批调查令、原配手里有没有初步的线索、还有酒店那边有没有保存原始记录。虽说不一定能成个百分百,但咱们也不能轻易放弃;毕竟这是事后补救的事儿,既费时间又费力气,平时多留点心收集点证据总没错,别到了摊牌的时候才开始急着去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