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司法护航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明显

在全面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更深层次的挑战。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违法排污、耕地侵占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青藏高原生态屏障保护、碳市场规范等新领域的治理需求也在增加。这些问题既源于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不足、违法成本偏低等现实因素,也折射出传统治理方式难以匹配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矛盾。对此,司法机关持续发力:最高人民法院设立2400余个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形成覆盖广泛的环境司法保护网络;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治理等领域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例。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已有55件环境司法案例被联合国收录,为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了中国经验。全国人大代表范庆华指出,“刑事打击+民事追偿+行政监督”的综合司法模式,有助于改变“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局面。制度创新也在持续释放效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编纂,标志着我国生态法治进入更系统的阶段,其特点是将“生态优先”贯穿立法过程。中国工程院院士贺泓表示,法典化治理有利于解决现行环保法律相对分散的问题,但也需要同步完善生态补偿、跨区域协同等配套机制。来自基层的代表高向秋建议,建立可视化的生态修复评估体系,让司法成果更直观、可感可触。面向未来,“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已将“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列为核心目标。分析认为,随着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协同机制更深化,我国有望在2025年前形成覆盖大气、水域、土壤的立体化环境法治网络。尤其在碳足迹追踪、新能源产业合规等前沿领域,司法机关正通过典型案例强化规则指引,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力。

生态保护事关国计民生和长远发展。把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落实到每一条河流、每一片林地、每一寸黑土,既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也是中国式现代化推进的内在要求。以法治守护山河之美,才能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