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上海市奉贤区的一位名叫张先生的逝者留下了一份遗嘱,上面把“大外孙李烔”误写成了“大外甥李炯”。张先生未婚无子女,父母也已不在人世,他生前的公证遗嘱本来是给两位姐姐继承房产和存款的。可是张先生的大姐之子李炯却发现了这份亲笔写的遗嘱,上面说房子和股票都归这个“大外孙”。这笔钱价值数百万元,这一发现立马让两边吵了起来。 原告李炯认为虽然名字写错了,但是结合家里的关系看,这就是指定给自己的财产。而被告、也就是张先生的二姐却提出了不少质疑:这份遗嘱随便放在抽屉里;继承人的称呼和名字都错了;日期的写法也不够正规。所以被告觉得这遗嘱没法反映张先生的真实想法,应该无效。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接手了这个案子进行了仔细调查。法院发现二姐跟张先生生前关系不太好,平时很少来往甚至还有过纠纷。这个情况给评估遗嘱产生的环境提供了参考。 审理的重点是这份有错别字的自书遗嘱到底有没有效。法院认为看遗嘱合不合法关键在于能不能明白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而不是死抠文字对不对。法院从好几个方面做了考虑: 首先看方言习惯和亲属关系的特殊性。法官说在上海话里,“外孙”和“外甥”发音差不多,很可能是说着说着就写混了。更重要的是张家里除了李炯和李烔这两个名字外,没有其他人符合“大外孙”或者“大外甥”的身份。这就说明遗嘱指的就是李炯。 其次看内容跟事实对不对得上。遗嘱里说的房产信息跟不动产登记资料能对上号,说明立遗嘱的人对财产很清楚。 最后看形式要件够不够数。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自己写的遗嘱必须要自己亲笔写、签名还得写上日期。虽然日期的写法不够严格标准,但字迹是他的签字也有日期这就够了。 基于这些分析,奉贤区人民法院认为这份遗嘱虽然有称呼和名字的错误,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大外孙李烔”就是原告李炯。这遗嘱是张先生真实的意思表示也不违法。所以法院判决确认这份遗嘱合法有效,遗产全归李炯继承。 法律的落实在于执行和审判的公正。奉贤区人民法院这次判案很好地体现了“重实质、轻形式”的审查原则。当遗嘱有不严重的错误时司法人员会结合方言习惯、家庭情况等证据来判断而不是单纯因为写错字就否定效力。 这个案子也提醒大家:立遗嘱要尽量严谨规范保管好把心意表达清楚免得以后打官司;遇到纠纷时司法机关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去辨明是非守护公平正义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