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黄土地苏醒了,榆林法院的法官们也走出了办公室;他们深入田间、街巷和集市,用最朴实的方式讲述法律知识。这是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也是基层法治建设的创新实践。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涉农纠纷、消费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在农村和基层社区频繁发生。同时,法律知识在基层的普及程度仍然不足,许多群众法律意识薄弱,权益保护能力有限。如何让法律知识有效触达基层,让法治观念真正扎根于群众心中,成为基层法院的重要课题。榆林法院的答案是:放弃"高大上"的宣传方式,采用群众更容易接受的"土味"方法。 在城市,榆阳法院将法治宣传融入文化活动。在榆林古城墙下,三弦琴声拉开了"法润古城·放心消费"普法宣传的序幕。非遗说书艺人与法官同台献艺,用嘹亮的唱腔讲述消费陷阱和维权知识。剪纸传承人将"诚信经营""依法维权"等法治主题融入传统剪纸艺术。这些非遗文化形式既传承了传统文化,又提供了法治宣传新的生命力。当天活动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接收消费纠纷调解申请5件,充分说明了这种创新形式的有效性。 在乡镇,鱼河镇庙会上出现了"普法小摊"。法庭干警在城隍庙前支起红桌子,用家常话讲法理,用身边事说案例。一位咨询完民间借贷问题的村民说:"讲得清楚,这下我心里有底了。"在米脂法院的集市活动中,法官用方言土语讲解,把法律条文翻译成"庄稼话"。"借钱再熟也要写借条,金额、时间、利息都要写清楚,再按个手印就有保障了。"这样的表述比任何法律教科书都更有说服力。 在村一级,佳县法院将巡回法庭开到了田间地头。在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法官驾驶巡回审判车进村入户,在村委会大院搭起简易法庭。庭审结束后,法官们没有匆匆离去,而是蹲在地头开起"微课堂",趁着农民休息时讲解地界纠纷处理、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假种子维权等实际问题。一位村民感慨:"法官到村里来开庭,省得我们跑路,还能现场学法律,这服务真是送到家了。" 这些做法背后,反映的是榆林法院对司法为民的深刻理解。法律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存在。当法律用群众听得懂、接受得了的方式呈现时,它就不再是生硬的条文,而是融入生活、指导实践的智慧。当法官走出办公室,走进田间地头,司法就真正变成了贴近生活的力量。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这种创新普法做法也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法治乡村的重要举措。农村基层含有我国最广大的地域和最多数的人口,加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提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权益至关重要。通过创新普法形式,让法治观念在基层生根发芽,有助于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展望未来,这种贴近群众、因地制宜的普法方式应该得到推广和完善。法院系统可以继续总结经验,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发更多样化的法治宣传形式。同时,还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法治宣传的持续性和深入性,让法治的种子在基层真正开花结果。
当三弦琴声与法律知识相融,当剪纸艺术与维权意识相交,法治精神便在这片黄土地上生根发芽。榆林法院的实践告诉我们,法治中国建设不仅需要庄严的法庭,更需要司法走进街巷阡陌。这种带着泥土芬芳的普法创新,正是打通依法治国"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