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强化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监管 13类食品禁止直播间销售

围绕直播电商快速增长带来的食品安全新风险,监管部门近日出台专门规章,进一步织密直播间食品安全防护网。

根据新发布的《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以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被统一纳入监管框架,并对平台提出更具体、更可操作的责任清单,新规将于今年3月20日起实施。

问题:直播间食品安全痛点集中暴露 近年来,直播带货把食品从线下货架搬到线上镜头前,消费场景更即时、交易链条更复杂,风险也更具隐蔽性。

从监管实践和消费者反映看,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问题食品混入直播间,包括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危及消费安全;二是宣传失真较为多发,存在夸大功效、虚构卖点,将普通食品包装成保健食品甚至暗示“治病”等情形;三是品类与信息混淆,产品标签、成分、产地、适用人群等关键信息表达不规范,影响消费者判断,诱发误购误食风险。

原因:链条长、角色多与流量逻辑叠加 直播电商具有“多主体参与、强互动成交、内容与交易合一”的特点:平台提供场域,直播间运营者组织货源与运营,营销人员直接面对消费者,服务机构对选品、脚本、投流等环节提供支持。

链条越长、角色越多,越需要清晰界定谁来审核、谁来把关、谁来追责。

与此同时,部分经营者片面追求流量与转化,忽视合规审查;部分平台在资质核验、日常巡查、违规处置等方面存在“重交易、轻治理”倾向,导致风险积累后才被动应对,增加执法取证与消费者维权难度。

影响:既关乎公众健康,也关乎行业长远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直播间一旦出现问题食品或虚假宣传,影响往往呈现传播快、波及广、追溯难的特点,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冲击行业信誉,挤压合规经营者生存空间,进一步加剧“劣币驱逐良币”。

从治理角度看,若平台责任边界不清、处置机制不健全,监管成本会持续上升,行业发展也难以走向规范化、可持续。

对策:以“平台必须管”为主线构建全流程责任 此次《规定》突出一个鲜明导向:不论是直播间里的货,还是直播间里的人,平台都要依法履行管理责任,并按照明确的“规定动作”落实到位。

一是把住入口关,建立全链条审核机制。

《规定》要求平台对直播间运营者的主体资质以及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档案并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对首次开展食品直播的营销人员核验身份信息并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推动形成“先核验、再上场”“先培训、再带货”的合规路径,减少无资质经营、无培训上岗引发的风险。

二是把风险关前移,建立可执行的风险管控体系。

平台需结合食品类别、交易规模和风险状况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将运营者资质核查、禁售食品排查、直播行为规范等列为重点,并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机制,通过技术监测与实时巡查主动识别风险、即时提示预警,强化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把责任落到人,健全内部管理架构。

按照《规定》,平台需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交易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细化岗位职责;平台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调度会,推动隐患闭环整改,避免制度停留在纸面、责任悬空。

四是把处置做到底,强化违法行为治理力度。

《规定》明确平台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报告监管部门,同时可根据情节采取警示、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等措施;接到监管部门通报后要及时落实管控要求,强调不能以罚代管、不能放任不管,推动形成违法必究、失责必问的治理格局。

同时,《规定》以“红线+禁令”方式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压实底线要求。

新规明确直播间禁售13类食品,覆盖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或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从源头划定不可触碰的安全边界。

针对虚假宣传与误导消费,新规细化10项直播行为禁令,重点约束通过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非保健食品宣称保健功能、混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及药品、虚假宣传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违规发布或借用未经依法资质认定机构的检验信息、以“食品安全信息”名义发布检验数据结果报告、与检验机构联动变相推荐等行为,并要求对直接关系消费者健康安全的信息作显著提示,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误导。

前景:推动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 业内普遍认为,直播电商已进入规范发展新阶段。

随着新规落地,平台将从单纯撮合交易的角色,进一步向“风险治理中枢”转变,审核、监测、处置和追责链条更加清晰,有利于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倒逼选品、脚本、宣传、售后等全流程合规。

下一步,制度效果将取决于平台技术治理能力、人员配置与执行力度,也取决于监管部门对重点品类、重点账号、重点时段的持续监督与执法衔接。

通过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形成共治格局,直播电商食品领域有望逐步实现“可追溯、可监测、可闭环”的治理目标,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直播电商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业态,其健康发展关系到亿万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新规的出台不仅是对当前突出问题的有力回应,更是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探索。

只有让平台真正扛起主体责任,让各方参与者守住安全底线,才能推动直播电商行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提质,真正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良性互动。

从更深层次看,这也是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提升新业态监管能力的必然要求,对其他新兴领域的规范管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