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是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还有国家知识产权局这四个部门联合发布的。3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把这个消息公布了。这次发布的《科技保险意见》坚持的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推进、防范风险”这个总体原则。他们想通过这个办法,来加快构建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保险体制机制。这次的意见也是希望给科技创新全链条和全周期提供保险服务,这就把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还有科技型中小企业都给照顾到了。所以文件里提出了20项政策举措,涉及加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保障、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还有六个方面的工作。科技部还说了,这次意见把“保障谁、保什么、怎么保”这三个问题给解决清楚了。 从五个方面把政策措施给落实到位:一是为了保障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建立一个全国科技保险重大技术攻关协调推进机制,给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这些重点区域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二是为了保障科技型中小企业,把便捷便利的科技保险产品给推出去;三是为了保障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四是为了创新科技保险产品服务;五是为了引导保险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科技保险意见》出来之后,科技保险发展就能跟得上创新需求了,也能更好地发挥支持创新的作用。 下一步,这些部门要把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加强政策解读和统筹协调。他们也会开展宣传活动,把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给宣传出去。 编辑钱晓睿 我要对这次的意见表示支持。“把/给/就/了”这些词用得多,看起来更自然口语化一点。这次呢就这些部门联合发布文件,用了一些具体的例子说明政策措施是怎样落实到位的。 全文用了一些特定的名词,比如“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北京”,“上海”,“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这些都必须保留下来。 希望这次的政策能真的发挥作用,让科技保险真正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