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带动就业形态发生深刻变化;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迅速扩大,已成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力量。据统计,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约五分之一。由于工作方式和用工关系更为灵活,他们往往难以纳入传统工伤保险体系,一旦发生职业伤害,保障缺口较为突出。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的推出,正是为回应这个现实需求。2022年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7个省份启动试点,探索建立与新就业形态相匹配的保障机制。经过三年多实践,试点取得明显进展。2025年7月,试点扩大至17个省份,从扩围地区、增加企业、拓展行业三上持续深化。到2025年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累计参保达2510万人,覆盖面稳步提升。 从制度设计看,职业伤害保障并非单纯增加企业负担。平台企业为从业者缴纳保障费用,短期内确会带来成本上升,但从长期看,制度价值更为综合。其一,有助于分散经营风险,减少职业伤害引发的纠纷与损失。其二,推动企业更好履行责任,提升社会认可度。其三,为平台经济规范发展提供更稳定的制度支撑。基于这种相互促进的机制,职业伤害保障具有持续推进的基础。 各地试点也形成了可复制的做法。上海通过整合涉及的事项,实现“全国一体申报、本市串联处理、信息集成共享”,并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待遇推动“免申即享”,显著减少办理环节。北京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推行职业伤害“小伤快赔”机制,通过精简申报材料、提高医疗待遇发放频次等措施,让权益兑现更便捷、更及时。这些探索为下一步推广提供了经验参考。 试点向全国拓展、继续织密保障网,还需持续发力。一是扩大覆盖范围,推动更多平台企业纳入制度,按照“一项制度保全面”的思路,在工伤保险难以有效覆盖的新业态就业群体中更充分落地,减少保障缺口。二是鼓励企业购买补充商业保险,与职业伤害保障形成衔接互补,并同步加强职业伤害预防,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与社会预防意识。三是完善维权服务。考虑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举证能力相对不足,有关部门、工会、企业等应共同探索更适配的服务机制,提高维权效率,确保权益落到实处。 从中央制度安排到地方实践探索,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正逐步走向完善。这一推进过程既回应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现实需求,也表明了社会保障制度的适应性与更新能力。随着试点持续扩围、机制不断健全,将有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得更稳定、更有力的保障。
从零工经济兴起到保障机制逐步成型,这项面向亿级群体的制度探索,回应了“发展为了人民”的核心命题;只有在效率与安全、算法与保障之间找到更稳妥的平衡,平台经济才能走得更远。职业伤害保障网的织密,既关乎个体安全,也关乎数字经济时代治理能力的提升,其实践探索有望为劳动权益保护提供可借鉴的中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