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到2023年,上海市奉贤区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龙华把位置用得妥妥当当,帮别人解决了不少事儿。他的办法就是为了购买土地、卖出股份还有接工程这些事情铺路,从中收受了人民币1.08亿余元。然而,事情并没有完全顺利。尽管有1亿元已经拿到了手,剩下的1,308.65万余元却没能成功到他的账上。这次的事儿发生在3月27日,上海一中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周龙华因为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给他剥夺了政治权利终身,还没收了他的全部个人财产。他收的那笔钱以及孳息也要依法追缴上缴国库。周龙华在这个过程中都干什么了呢?首先,在头桥镇和海湾镇任上时,他就是党委书记;再后来,他就成了奉贤区委办公室主任还有奉贤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最后,甚至坐上了区委常委的位子。上海一中院把这个判决给下达了下来。根据规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而且让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人是要依法惩处的。但是周龙华有自首情节:他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罪行;还有积极退赃认罪悔罪;最后就连受贿赃款赃物也都全部追缴回来了。所以法庭就给他从轻处罚了一下。这个审判是在3月27日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上海市奉贤区委、头桥镇党委还有上海市奉贤区委办公室等单位都在场听审。上海市奉贤区委、奉贤区人大常委会还有海湾镇党工委也都密切关注着这个案子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