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余韩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这起案件涉及时间跨度长、账户数量多、违法手段隐蔽,反映出当前资本市场仍存在的结构性风险。 从违法事实看,余韩的操纵行为具有明显的计划性和组织性。自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余韩控制使用包括"陈某某"等在内的67个证券账户,对"博士眼镜"股票进行长期、系统的操纵。这些账户并非零散使用,而是被纳入统一的操纵计划中。余韩通过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多个账户之间进行连续买卖,制造虚假的交易量和价格信号,误导市场参与者的投资决策。 操纵行为对市场造成的影响极为显著。在余韩的操纵期间,"博士眼镜"股票价格从13.72元每股上涨至37.81元每股,涨幅高达175.58%。此外,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两者偏离幅度达184.94个百分点。这种巨大的偏离充分说明,该股价格走势并非源于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改善或市场整体向好,而是被人为操纵的结果。这种操纵不仅扭曲了股价信号,还直接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从监管角度看,证监会的处罚决定表明了对市场操纵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经查明,余韩存在明确的操纵主观意图,在案证据充分。证监会综合考虑了违法事实、情节严重程度和应承担责任,决定没收违法所得约5.11亿元,并处以等额罚款约5.11亿元,合计罚没超10亿元。这个处罚力度充分体现了对违法者的有力制约,也向市场传递了明确的监管信号。 有一点是,本案中余韩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这意味着其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不具有任何可以减轻处罚的法定事由。这更说明了该案的严重性和监管部门的坚定态度。 从市场治理的更深层意义看,这起案件暴露了通过多账户操纵股价的违法手段仍然存在。虽然监管部门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测预警体系,但违法者仍在不断变换手法。这要求监管部门健全技术手段,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识别和预警能力,同时也需要市场参与者提高风险意识,警惕虚假信号。
资本市场的活力来自信心,信心根植于规则的刚性执行与公平的交易环境。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依法严惩,不仅是对个案的处置,更是对市场诚信基础的维护。只有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让守法者获得稳定预期,才能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推动形成更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