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因贩黄牟利被判了刑,这事也给互联网管理提了个醒

浙江浦江一名女子因贩黄牟利被判了刑,这事也给互联网管理提了个醒。 最近,浦江县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利用社交平台犯罪的案件,体现了法院打击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空间的决心。 法院查明,龙某在2020年2月到2025年5月期间,用微信账号交了会费进了不少淫秽视频群,攒了一堆资源。她不光自己看,还做起了买卖,搞了个完整的销售体系。 龙某通过分级定价来卖视频,单部10元、两部15元、三部20元不等。她把有害信息进一步扩散出去,连朋友圈都没放过。 2025年5月,她把5部电影(拆成56个小视频)卖给陈某,赚了30元。公安鉴定说其中44个是黄片。她还卖了16部电影(拆成109个小视频)给何某等人,收了118元,里面103个是黄片。 这些数据说明犯罪规模不小,也暴露了网络传播的隐蔽性和危害性。龙某赚钱的手段多样,除了直接卖视频,还收68到128元不等的介绍费帮人进群,这种两头赚钱的模式让她在五年多里赚了36284元。 案发后龙某把钱退了出来,法院在量刑时也考虑了这点。法院认为她为了牟利卖黄片犯法了。考虑到她认罪态度好且退了赃款,给了从轻处罚。 最后判她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两年,还要罚款四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这次审理很严谨,证据都固定了也审查清楚了。这判决既惩罚了犯罪又体现了政策。 现在移动互联网普及了,网络犯罪的特点变了不少。这个案子说明微信群这种传播模式还需要加强监管。 根据《网络安全法》等规定,平台得管好用户发的信息,发现非法内容要立马处理别让扩散。 这次判决告诉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司法机关会继续完善打击体系加大力度,呼吁大家守法共同营造清朗环境。 各平台也要负起责来做好监管审核工作筑牢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