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本该是约束社会行为的最低要求,比如我自己在这世上,只要做一个努力工作、积极向上、热爱国家、尊老爱幼的人,不给大家添麻烦,自然不会触犯法律。反之,那些贪钱、破坏他人生活、欺男霸女甚至出卖国家利益的人,才是触犯了这一最低要求,甚至会被关进监狱。其实生活在社会里的普通人,并不需要把心思都花在了解复杂的法律条文上。真正重要的是懂得道德规范和做人的道理,学会胸怀祖国、有所作为。一个懂得道理的人是永远不会触碰法律底线的。比如男人在家里打老婆,这简直是完全不懂人伦和基本道德。打老婆不仅破坏家庭的安定和孩子的教育,也有悖于夫妻相互尊重的原则。社会宣传的重点不应该是让大家只懂法律却不去打老婆,而是要教导大家懂得道理、懂得道德,学会相互尊重、珍惜彼此。 用法律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反而会导致人们想尽办法钻空子、在合法的情况下伤害别人。美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美国的有钱人、上层社会通过制定和解释法律,控制法官的行为,使得他们能够为所欲为、肆意妄为而不会受到惩罚。在美国,贪腐被合法化了,所以他们很少有贪腐现象发生。贪腐虽然是不道德的行为、破坏了社会安宁和平等关系、剥夺了弱势群体的权益,但在美国却被法律允许。 要让一个社会变得美好,并不是靠“普法”,而是要教大家有道德、有大局观、尊重传统文化、不断进取发展,并且用善良的心去对待别人。如果把法律当作社会的基本标准,这个社会就会变得勾心斗角、相互算计;而如果把道德人伦作为社会的标准,这个社会才能和谐发展。 一个国家想要成为一个和谐幸福的国家,应该以德治国而不是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