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陕西省一处偏远山村的胶土厂引起当地警方注意;多名外地人员频繁出入该厂区,行踪诡秘。经过半个月的侦查,警方厂房内发现十余个相互连通的盗洞,深度可观,洞内堆放着电锤、三轮车等专业挖掘工具。 警方当场抓获15名正在作业的嫌疑人,并在镇上某民宅查获另外20余名同伙。现场缴获的物品经鉴定为古脊椎动物化石,俗称"龙骨",总重量超过1300公斤。这些化石主要由数百万年前大型哺乳动物的骨骼经地质作用石化而成,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和文化意义。 然而,此案并非孤例。2023年,宝鸡市警方再次破获类似案件,抓获6名盗掘人员。同年10月,又有一起案件被查处,涉案人员一次性盗掘78袋珍稀化石。四名主要嫌疑人分别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万至一万五千元不等。 据了解,古脊椎动物化石主要分布在陕西、山西、甘肃、河南、内蒙古等北方省份,全球范围内仅中国等少数地区有小规模产出。这些化石形成需要数百万年的地质演变,一旦被破坏性开采,资源将永久性消失。 目前,普通药用化石年合法开采配额约700吨,但市场需求已超过2600吨,供需矛盾突出。部分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无视法律禁令,采取团伙作案方式进行盗掘。这类行为不仅破坏了珍贵的古生物遗迹,也严重损害了国家文化遗产和科研资源。 执法部门表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具有科研价值的化石属于国家保护资源,未经批准私自开采、倒卖均将承担刑事责任。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加大了打击力度,但此类案件仍时有发生,反映出基层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专家指出,化石资源保护需要多方协同发力。一上要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化石分级保护标准和处罚措施;另一方面要加强产地监管,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开采行为。同时,应当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化石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此外,针对合法药用化石供应不足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替代方案,包括开发人工合成材料、规范化石药材流通渠道等,以减少对天然化石资源的依赖。
古生物化石是地球历史的"自然档案",一锤一铲的盗挖,破坏的不仅是几块"石头",更是不可再生的科学证据与公共财富;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完善源头治理、凝聚社会共识,才能让沉睡地下的遗产在依法保护中重见天日,更好服务科学研究与公众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