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离职后肖像仍被持续使用,个人权益与商业宣传边界如何划定 随着短视频、社交平台和本地生活平台成为商家获客与招聘的重要渠道,部分用人单位在内容更新中沿用既有素材,将员工在职期间的照片、视频继续作为“门店形象”“岗位展示”“服务标签”使用。此类做法看似省时省力,却容易触碰人格权保护的法律红线。海口市民小美(化名)即在离职后发现,自己在职时拍摄的宣传照被原单位在多平台继续发布,用于招聘宣传并标注职业身份,引发纠纷。 原因:授权范围不清与合规意识不足叠加,导致“惯性传播” 案件显示,小美在养生店工作期间按工作安排拍摄过宣传照,后被制作成招聘宣传图片。离职后,门店仍将含其肖像的内容发布在抖音账号、微信朋友圈及美团等平台。小美发现后要求删除——门店陆续下架部分内容——但仍存在对应的图片未及时处理,遂诉至法院。 从治理逻辑看,纠纷的根源主要在于两点:其一,肖像使用的授权常停留在口头默许或“工作配合”的层面,缺乏对用途、期限、平台范围、是否可二次剪辑以及离职后处理方式的明确约定;其二,一些单位将员工肖像视为“随业务流转的素材资产”,忽视劳动关系终止后继续使用需重新取得授权的要求。特别是在算法推荐推动内容反复传播、跨平台转载便捷的背景下,侵权风险更容易被放大。 影响:侵权成本与传播成本倒挂,损害劳动者人格权益并增加企业经营风险 法院审理认为,单位未经小美授权,在微信朋友圈、抖音及美团平台的宣传中使用含其肖像的图片,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权利人可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法院对小美要求删除仍在平台展示的相关图片予以支持。 同时,法院结合证据情况指出,涉案图片系在职期间拍摄,并非偷拍、伪造或恶意丑化,且小美未能举证证明社会评价显著贬损或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后果,因此对其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予支持。该裁判思路传递出清晰信号:肖像权保护强调“是否有授权、是否超范围使用”,而精神损害赔偿则需以损害后果及证据为基础。 对企业来说,使用离职员工肖像一旦被认定侵权,不仅面临诉讼成本、下架整改与可能的赔偿支出,还可能引发品牌信誉受损与平台合规风险;对劳动者来说,未经同意被标注职业身份、岗位标签,可能造成误认、骚扰或职业形象被不当绑定,直接影响个人生活与职业发展。 对策:以协议化、流程化、可追溯的治理方式降低争议 一是前置约定,把“能不能用、用到哪、用多久”写清楚。用人单位在组织员工拍摄宣传素材时,应通过书面协议或员工授权书明确使用范围(招聘、品牌展示、活动推广等)、使用平台(自有账号、合作平台、广告投放)、使用期限、是否允许二次制作、费用或补偿安排、撤回授权及离职后的处理机制。对涉及“职业身份标注”的内容,更应谨慎审核,避免引发公众误解。 二是建立离职清单与内容下架机制。员工离职时,单位应将与其相关的宣传物料纳入交接清单,明确由专人对各平台账号、店铺页面、海报物料进行排查,及时替换或下架,并保留处理记录,形成可追溯的合规闭环。 三是平台侧加强提示与审核。对商家上传含明确个人肖像并用于商业展示、招聘宣传的内容,平台可通过弹窗提示、授权声明、敏感标签校验等方式,引导商家确认已取得合法授权,并对被投诉内容建立更高效的处理与留痕机制。 四是劳动者增强证据意识与协商优先。劳动者在配合拍摄时可主动询问使用场景与期限,必要时要求书面确认;发现被持续使用时,可先行固定证据(截图、链接、发布时间、账号主体信息等)并与对方协商删除,协商不成再依法维权,以降低维权成本、提高处理效率。 前景:人格权保护将与数字化经营同步强化,合规将成为“硬约束” 随着民法典人格权编实施深入、平台经济治理持续完善,围绕肖像、姓名、个人信息等权益的争议仍可能在用工与经营场景中出现。可以预期,未来相关裁判将更强调授权的明确性与使用边界的可证明性,也将倒逼企业在内容营销与招聘传播中建立更严格的合规体系。对用人单位而言,把“素材管理”提升到“权利管理”层面,将成为降低风险、稳定经营的重要一环。
本案既反映了数字时代人格权保护的新挑战,也揭示了劳资关系中权益平衡的重要性。司法判例不仅解决个案纠纷,更为数字经济时代的用工关系确立了法治准则。只有当每位劳动者的肖像权都得到充分尊重,"体面劳动"的理念才能在数字化环境中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