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医疗保障。
近年来,随着药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流通渠道日益复杂,药品流通领域面临的监管挑战也在增加。
非法渠道采购、违规销售、网络销售乱象等问题时有发生,对药品质量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陕西省药监局日前出台《药品流通领域查稽融合试点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查稽融合试点工作,这是该省药品监管工作的一次重要创新。
查稽融合是指将药品检查和稽查工作有机结合,形成监管合力。
传统的检查和稽查工作往往相对独立,检查部门发现问题后需要转交稽查部门处理,中间存在信息转换、流程衔接等环节,容易导致监管效率不高。
此次试点工作的核心创新在于打破这种分割状态,通过整合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的检查稽查队伍,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检查结果与稽查立案线索的实时转换,使调查取证、案件查办形成无缝衔接。
这种融合模式能够大幅提升监管效能,加快违法线索的处理速度。
试点工作将分三个阶段统筹推进,从即日起至2026年4月。
在具体监管重点上,陕西明确将特殊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疫苗、冷藏冷冻药品等高风险品种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这些品种因其特殊性质和使用要求,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流通不规范,危害往往更加严重。
同时,试点工作聚焦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药品第三方物流等新兴经营主体。
随着互联网医药的快速发展,这些新业态既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也成为违法违规行为的易发地。
通过强化对这些环节的监管,能够有效堵住漏洞。
在打击重点上,陕西将严厉查处非法渠道采购、违规销售、关键岗位人员兼职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非法渠道采购是指绕过正规供应链采购药品,这类行为往往与假药、劣药密切相关;违规销售则包括超范围销售、销售给不符合条件的购买者等情形;关键岗位人员兼职挂证是指药学专业人员在多个企业挂靠,形成监管盲区。
这些行为都是药品流通领域的顽疾,需要重点整治。
试点工作的创新之处还在于工作方式的优化。
通过突出稽查导向,重点排除企业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推动违法线索快速转入办案流程。
这意味着监管部门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快速处理问题,形成"检查稽查有机融合"的新模式。
这种模式强调预防为主,通过检查发现风险隐患,通过稽查快速处理违法行为,最终实现线索快速处理、案件查办质效提升的目标。
从更深层次看,陕西此举体现了药品监管理念的升级。
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控,从分散监管到融合监管,从事后处罚到事前预防,这些转变都指向建立更加科学、高效、智慧的监管体系。
通过构建"预防—管控—打击"全链条闭环,能够在药品流通的各个环节形成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药品安全关乎民生底线,监管创新永无止境。
陕西此次试点既是对现有监管短板的精准修补,更是对智慧监管未来的主动谋划。
当检查的"显微镜"与稽查的"手术刀"形成合力,不仅能为群众用药安全筑牢防火墙,也将为构建更高水平的药品治理体系贡献西部方案。
这一改革实践再次证明,守护公众健康需要制度设计与技术创新的双轮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