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与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合办第二届研修班 24位内地资深法官深入学习普通法公司法实务

当前,涉外商事纠纷类型更趋多元,案件标的额高、交易结构复杂、法律适用交织,审理对法官的规则识别、证据审查、跨境协作与裁判说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尤其在公司治理、投融资担保、跨境清盘与破产重整等领域,往往涉及多法域规则并行、合同安排精密、金融工具嵌套,既要求准确把握实体法,也要求熟悉程序安排及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惯例。

如何在依法审判的基础上提升涉外司法公信力与国际影响力,成为当前涉外法治能力建设的重要课题。

从原因看,一方面,内地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跨境投资、并购重组、供应链合作与资本市场活动持续增长,带动涉外商事案件数量与复杂度上升。

另一方面,国际经贸规则与争端解决机制迭代加速,普通法体系下的判例思维、证据规则、公司法制度安排及法庭管理方式,在部分跨境交易与争端解决中仍具有较强影响力。

作为实行普通法制度的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香港在公司法、仲裁与调解等方面积累了成熟实践,具备开展规则互鉴与能力提升的制度和资源优势。

在此背景下,通过体系化研修加强内地法官对普通法司法实务的理解,具有现实针对性。

本次研修班以公司法为专题,安排来自内地22个法院的24位资深法官参与,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也覆盖12个省份和3个直辖市相关法院。

课程设置强调“以案促学、以用促学”,通过讲座、座谈与互动实践相结合,围绕公司架构设计、担保安排、清盘程序等重点议题展开讨论,帮助学员在制度比较中把握香港公司法框架的逻辑结构与适用要点。

授课力量由香港公司法领域的法律学者、专家及资深法官组成,侧重分享可操作的审理经验与实务观察,强化学习的针对性与落地性。

从影响看,此类研修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内地法官在涉外商事案件中对交易结构与法律关系的识别能力,更好把握当事人意思自治、公司治理与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另一方面有助于完善裁判说理的国际表达,增强裁判文书在跨境执行与争端解决场景中的可理解性和可接受度。

通过对普通法思维方式、审理组织方式及规则适用方法的系统了解,也有利于在复杂案件中提高审理效率与程序精细化水平,推动涉外审判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对策层面,研修班本身提供了一个高密度、机制化的平台:其一,围绕公司法这一高频涉外争议领域设置专题,有助于形成聚焦式能力提升;其二,跨法域、跨机构的交流,有利于在规则层面形成更为清晰的对照坐标,促进经验互学互鉴;其三,结合参访香港法院及国际法律组织、参与香港法律年度相关活动等安排,使学员在真实制度环境中观察司法运作与法律服务生态,增强对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枢纽功能定位的直观理解。

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方面表示,将继续发挥“一国两制”和香港普通法体系的独特优势,举办更多能力建设项目,促进内地与香港司法法律交流互鉴,在国家涉外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面向前景,随着跨境经贸往来持续深化,涉外商事纠纷仍将呈现专业化、复杂化趋势,公司法与破产清算等领域可能成为审判与争端解决的热点之一。

加强与香港在普通法实务层面的交流培训,有助于以更开放的视野推进涉外审判能力建设,在坚持依法治国和司法主权原则基础上提升规则沟通能力与国际化表达能力。

通过持续开展专题化、实务化、体系化的研修项目,推动内地与香港在司法实践层面的对接与互补,将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涉外法治体系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与知识支撑。

香港与内地的司法合作正迈向更高水平。

通过此类研修班,两地法律界不仅实现了知识共享与经验互鉴,更为国家涉外法治建设注入了新动力。

展望未来,随着交流机制的不断完善,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枢纽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为全球法治合作提供更多“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