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案件近日受到司法界关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显示,案件争议焦点在于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得到实际、充分履行。案件起源于2019年底,时年72岁的离休干部李某因患尿毒症需要长期护理,雇佣家政服务人员石某担任住家保姆。2021年初,石某提出返乡意愿,李某决定随行并迁居至保姆老家。同年6月,双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李某将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房产遗赠给石某,石某则承诺承担李某的生活、医疗及身后事等全部责任。
遗赠扶养协议的关键不在“遗赠”,而在“扶养”是否真正落实。对老人而言,依法自主安排晚年照护与财产处分应当得到尊重;对扶养人而言,取得遗赠的前提是持续、充分且可证明的履约。以法治为底线、以诚信为纽带、以证据为支撑,才能让养老照护更有保障、财产安排更可预期,也让每一份晚年托付少些争议、多些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