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事实触目惊心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自2015年以来,以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团在缅甸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建立了一个庞大的跨境犯罪网络。
该集团通过招揽巫鸿明、罗建章、蒋吉等多名"金主"入驻,并为其提供武装庇护,形成了以电信网络诈骗和开设赌场为主要犯罪形式的黑色产业链。
据司法机关查证,明家犯罪集团涉及诈骗、赌博资金规模达100余亿元,造成的社会危害极其严重。
更令人发指的是,该集团对不服从管理、无法完成诈骗任务的人员实施了系统性的暴力犯罪。
殴打、虐待、非法拘禁、威吓等刑讯逼供手段在各个电诈园区成为常态,甚至导致中国公民14人死亡、多人受伤。
这些暴力行为不仅违反基本人权,更构成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刑事犯罪。
二、司法程序依法规范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全面审理,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罪名,对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判处死刑,并判处相应附加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过程中认为,被告人所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经审查,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11人的死刑判决。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相关罪犯宣判并执行了死刑。
三、当庭忏悔反映认罪态度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明珍珍作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之一,当众表达了对自身犯罪行为的悔过。
她在法庭上表示,对造成的严重后果感到愧疚,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为曾经的无知和愚昧感到懊悔,并表示愿意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这一当庭忏悔虽然不能改变其犯罪的严重性质,但反映出被告人对司法审判的尊重和对自身行为的理性认识。
四、案件的深层启示 明家犯罪集团案的查处和审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该案充分暴露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组织化、产业化特征,以及这类犯罪背后的暴力控制机制。
犯罪分子通过建立"园区"、引入"金主"、提供武装庇护等方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该案也反映出我国司法机关在打击跨境犯罪、维护人民权益方面的坚定决心。
从案件侦查、起诉、一审、二审到最高法复核,整个司法程序严格规范,充分体现了法治精神。
同时,案件的成功办理也离不开国际执法合作,体现了我国在反腐、反诈等领域的国际合作成效。
明家犯罪集团的覆灭标志着我国打击跨境犯罪取得重要战果,但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仍在继续。
唯有坚持法治利剑与国际合作双轮驱动,才能彻底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案也警示世人:任何践踏法律尊严、侵害公民权益的犯罪组织,终将付出毁灭性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