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是公共资金配置的重要方式,既关系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也影响相关行业的竞争生态。
近期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出现的异常低价中标现象,引发社会关注。
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从采购需求管理、异常低价审查、履约验收与监管问责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意在通过规则“立起来”、责任“压下去”,推动政府采购回归“物有所值”的基本原则。
问题:异常低价频现,带来质量与秩序隐忧。
所谓异常低价,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合理让利,而是报价明显偏离正常成本区间的情形。
实践中,一些项目以远低于成本的价格中标,可能导致供应商在后续履约环节通过降低材料标准、压缩服务投入、减少人员配置等方式“补回成本”,最终出现交付质量下降、运维费用攀升、项目反复追加投入等风险。
同时,异常低价也容易挤压守法合规企业的生存空间,扰乱市场预期,使政府采购从“比质量、比服务、比效率”异化为“只比谁更低”。
原因:多重因素叠加,诱发“低价冲动”。
一方面,部分采购项目在需求论证、市场调查、成本测算等环节不够充分,最高限价设置缺乏科学依据,给非理性压价留下空间;有的采购包划分不够合理,导致竞争维度单一,供应商只能依靠价格取胜。
另一方面,个别供应商为了抢占市场或维持现金流,采取“先中标再说”的策略,甚至设置“低价陷阱”,通过后续变更、增项或低质交付转移风险。
再加之评审环节对异常低价识别与追问不够严格、对专家责任约束不够到位,容易让不合理报价“蒙混过关”。
此外,在信息化建设、耗材使用量大的仪器设备等领域,项目技术复杂、全生命周期成本高,一旦仅以一次性报价作为主要竞争变量,更易出现价格失真与成本外溢。
影响:损害财政效益,弱化示范牵引作用。
异常低价看似“省钱”,但可能带来“低价不低成本”的结果:项目交付质量下降、后续运维维修频繁、采购单位被迫追加投入,形成全生命周期成本失控。
更深层次的影响在于,对行业生态造成挤压与扭曲,导致企业不愿投入研发和质量管理,市场从良性竞争滑向恶性竞争,不利于形成稳定、可持续的供给体系。
政府采购作为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旦被低价竞逐裹挟,其示范牵引效应将被削弱。
对策:全环节治理,突出“需求更科学、审查更严格、履约更可控”。
此次通知的制度设计强调从源头到末端的闭环管理。
其一,在事前环节强化需求管理。
通知要求采购人立足实际工作需要,综合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信息、市场供给与产业发展、材料人工价格、行业费用标准等市场调查情况,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并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提供相对客观的报价基础。
同时,采购人需综合技术、成本效益、促进竞争等因素,按专业类型和领域合理设置采购包,并重点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复印、打印、实验、医疗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管理,指向性地补齐易发生低价失真领域的短板。
其二,在事中环节强化异常低价审查。
通知明确采购文件应列明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情形,包括报价低于全部有效报价平均值50%、低于次低报价50%、低于最高限价45%等。
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提高触发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65%,既给足合理弹性,又防止标准被随意抬高而失去约束力。
启动审查后,评审委员会须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限时作出解释,提交具体成本测算等书面说明及必要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或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与此同时,通知强调财政部门对评审专家的指导与监管,若在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审查的,将依法纠正并追究评审专家法律责任,通过“可追责、能落地”的机制提升制度刚性。
其三,在事后环节抓实履约与验收。
通知要求采购人落实履约验收责任,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应覆盖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
对触发异常低价审查仍中标(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要重点关注履约承诺与实际履约情况;对可分期实施项目,推行分期考核、分期验收、分期支付,及时掌握履约进展,降低一次性风险暴露。
对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不履约或未按约履行导致验收不合格的,依法处理并追究违约责任,强调“中标不是终点、履约才见真章”。
前景:从“控低价”走向“促价值”,释放规范化治理红利。
通知的施行意味着政府采购治理重心将从单纯关注成交结果,转向更加重视过程控制和全生命周期绩效。
随着需求管理更精细、审查机制更清晰、履约验收更严格,异常低价的生存空间将被压缩,市场竞争有望回到以质量、服务和综合效益为导向的轨道。
可以预期,在制度约束下,企业将更多通过技术创新、成本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参与竞争,政府采购也将更好发挥稳定预期、引导产业升级的政策功能。
此前财政部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试点的经验,将为制度落地提供实践参照,后续配套细则、培训指导与监督执法力度,将成为影响政策效果的关键变量。
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解决,不仅关系到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更关系到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和产业的健康发展。
财政部此次发布的通知,通过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治理体系,形成了从需求管理、价格审查到履约验收的完整闭环,体现了现代政府采购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随着这一通知的施行,政府采购市场有望逐步摆脱异常低价的困扰,回归理性竞争,进而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牵引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