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三级或四级伤残,给他们安排了一整套待遇。这种职工把劳动关系给保留下来,就不用给解除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他们就可以选择退出岗位,回家养伤,而不用怕公司不管了。对于三级伤残的职工,能拿到23个月的工资作为一次性补助。而四级伤残的职工能拿到21个月的工资作为一次性补助。这些钱都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不需要交税,够他们康复、护理或生活用的。还有每个月发的伤残津贴给他们保障生活。三级伤残的每个月拿80%的工资,四级伤残的拿75%。要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这个数,差额就由基金补足。这个津贴一直发到去世为止。等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就停发伤残津贴了,改成领养老金。如果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基金也会把差额补上去。这样三级、四级伤残就不是终点了,而是保障的起点。一次性补助金加上长期伤残津贴,再加上退休后的托底保障,就给工伤职工安了三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