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拟新增一所36班规模民办普通高中获批设立,补齐学位供给与质量监管并重

福建省教育部门近日批复,同意设立莆田市荔华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号为"民教235030430000029"。这所新高中由泉州科技中学与莆田智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创办,法人代表洪韵馨,校长黄桂福。学校位于荔城区镇海街道梅园东路325号,规划开设36个教学班,实施全日制普通高中教育。

教育关乎城市未来;莆田新增这所民办高中——既是对教育资源的必要补充——也是对多元办学模式的积极探索。在政策规范与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下,期待该校能为区域教育发展贡献力量。如何实现公办民办教育协同发展,仍是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