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这个案子发生在2023年,租客安某和房东刘某的租赁合同被卷入争议。在这个纠纷中,安某说他租到的房子实际使用面积比合同里说的小,他要求刘某把多交的租金退给他。刘某反驳说,合同上写的建筑面积就是房产证上登记的109平方米。因为双方当时明确说好了只出租大间,小间早就租给别人了。经过法院调查发现,安某在签订合同前就已经知道房子被分成大间和小间了,还按实际租的面积交了物业费。而且他跟另一家商户共用卫生间也没有提出过什么意见。另外,安某付的租金也和同地段80多平方米的房子差不多。 法院认为,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要是合同里有歧义的话,就得看双方当时是怎么想的。这次审理后发现双方都清楚实际租的是大间,都没有误会面积的事。所以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安某要求退钱的请求。安某不服气上诉了,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判决现在已经生效了。 这次事件里记者陈丹丹报道了这个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