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具有轻微麻醉作用,但长期或大剂量吸食会对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损伤。作为受管制的危险化学品,我国对其经营、运输等环节设有严格监管规定。然而,利益驱动下,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据四川资阳市检察机关查明,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期间,朱某某、罗某等人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共谋在资阳市雁江区非法经营"笑气"。他们分工协作,从成都非法购入"笑气"后,自驾运至资阳进行售卖。其中,袁某负责"进货"、搬运、回收空瓶等工作;赖某则从罗某处购买后独立从事非法经营。几人通过社交软件联系上下家,利用车辆运输、储存"笑气",涉案经营金额总计达56万余元。经审理,朱某某、罗某等人因犯非法经营罪,均被依法判处1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更令人担忧的是,该案暴露出"笑气"滥用向未成年人群体蔓延的严峻问题。办案人员梳理发现,经核实身份的购买人员中未成年人达34人,占被行政处罚总人数近半数,其中年龄最小者仅14岁,均被处以行政拘留。此数据反映出当前青少年群体面临的新型物质滥用风险。 分析未成年人吸食"笑气"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两个上。其一,大多数未成年人吸食者出于好奇和尝试新鲜事物的心理,错误地认为"笑气"不属于毒品,吸食不会产生严重后果,这种认知误区大大降低了他们的警惕性。其二,"笑气"的价格相比传统毒品低廉得多,吸食方式也相对简单,这些特点使其更容易被青少年接受和传播。 针对这一问题,检察机关提出了系统性的防控建议。一是强化"笑气"的源头管控,对生产、销售、存储进行全过程监管,从源头切断非法供应链。二是加强涉"笑气"案件办理的跨区域协作和全链条打击,同时加大网络空间涉"笑气"违法信息的清理力度和线索摸排工作。三是加强青少年群体特别是在校学生的警示教育,畅通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格局。 为推进这些建议的落实,资阳市检察机关已采取积极行动。2025年4月,该院牵头举办全市"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同堂培训,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警示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教育。近两年来,资阳市检察机关已办理涉"笑气"刑事案件8件,对该类案件的依法严厉查处,成为当地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的重要体现。 数据显示,2025年资阳全市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26.76%,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21.35%,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36人,帮助16人重返校园,4人顺利就业,1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典型案例。这些成绩表明,通过多部门协作和系统性防控,未成年人犯罪和被侵害的态势正在逐步改善。
此案反映出新型毒品治理的复杂性。面对"笑气"等伪装性物质的校园渗透,需要司法打击与多方防护并举;资阳的经验证明,刚柔并济的治理方式,才是保护青少年远离毒害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