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开征求意见推进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 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治理体系建设

当前,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深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成为监管重点。

董事会与高管层衔接枢纽的董事会秘书,其履职规范性直接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权益保护。

然而,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董秘职责边界模糊、履职资源不足、专业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个别案例中甚至出现董秘对违规行为"失语"现象,暴露出现有监管框架的薄弱环节。

针对这一现状,证监会此次起草的监管规则系统性构建了全链条管理制度。

在职责划分上,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董秘在信息披露、三会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九大领域的22项具体职责,解决长期存在的权责不对等问题。

履职保障条款则要求上市公司为董秘提供数据查询、部门协同等必要支持,并建立异议申诉通道,从制度层面破除"有责无权"困境。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对任职管理作出突破性规定。

除要求提名委员会前置审核专业资质外,特别禁止财务、法务等可能产生角色冲突的岗位兼任,从源头防范利益输送风险。

在追责机制上,首创"双轨制"监管:上市公司须每年度开展董秘履职评价并落实内部问责,监管部门则对未及时提示公司违规的董秘采取约谈、出具警示函等阶梯式惩戒措施。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此次规则出台恰逢新一轮上市公司提质行动关键阶段。

2023年全市场逾百家上市公司因信披违规受罚,其中三成涉及董秘履职瑕疵。

新规通过细化"勤勉尽责"判断标准,既为合规履职提供清晰指引,也为注册制下压实"看门人"责任提供制度抓手。

据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未来或将建立董秘执业信用档案,实现动态分层监管。

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也离不开权责清晰、运行有效的公司治理。

对董事会秘书这一关键岗位“明责、赋能、严管、追责”,既是对制度执行力的强化,也是对市场诚信基础的夯实。

随着征求意见广泛吸收各方建议并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落地将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稳定市场预期与加强投资者保护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