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王某通过某拍卖公司,把祖传的孔雀绿釉镂空雕天球瓶交给香港的韦尔斯春季拍卖会去展示和拍卖。他给这个瓶子定了个最低价70万元,还为此付了1.02万元的服务费。拍卖结束后,公司没经过王某同意,就把瓶子打包成“月饼礼盒”寄了回去,而且只保了2万元的价。结果在路上瓶子碎了。王某拿到了快递公司赔的2万元,可瓶子已经碎成渣渣没法鉴定具体价值了。因为赔多少钱谈不拢,王某把公司告到了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要人家赔28万多块,还要把服务费1.02万元退回来。法院看了合同,觉得公司既然收了保管费,就得保管好东西。这瓶子很脆还值钱,公司作为专业机构应该明白怎么回事。双方没说好怎么退货,公司直接用普通快递寄这种易碎品,本来就没做好工作。公司说这是按王某要求寄的,可没拿出证据。所以最后判公司赔花瓶损坏的钱。至于值多少钱,因为没法鉴定,合同里说的70万保留价不能完全当回事儿。那个在香港拍出来的最高32万港币(折合28万多)的价格才是市场给的价儿,更客观靠谱。王某已经拿了2万理赔款,这2万要从损失里扣掉。所以法院判公司赔26万多块。 至于服务费1.02万元,公司已经帮王某把瓶子展览、委托拍卖了这些事都做完了,所以不能退。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