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聊天给“小海”打赏54 万元

话说在2022年,广西钦州市的钦北区法院审了个事儿。有个叫江某的人把“小海”还有平台运营方告了,原因是他老婆惠某在这个短视频平台上给“小海”打赏了54万元。江某觉得老婆没经过他同意就把钱给主播了,这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才来打官司要钱。 惠某从2022年5月开始,就在直播间里给“小海”疯狂打赏,差不多花了一年时间。她一共向“小海”的两个账号充了钱,买的钻石数额加起来有535万多个,打赏的次数更是达到了2万多次,每次的金额从1元到3000元都有。按平台10:1的比例换算下来,这些钻石折算成人民币就是53.5万多元。除了这个,惠某还给“小海”转了账、买外卖和买衣服,又花了4600多元。 这么算下来,惠某在这一年多里一共给“小海”转出去了超过54万元。而江某在这段时间里总共的充值额度更是高达61万多元。江某觉得老婆这样大手大脚花钱他不答应,因为他根本没同意这笔开支。他怀疑“小海”跟老婆之间有不正当关系,说“小海”用发暧昧短信、发私密照片这些手段来骗老婆打赏;还说平台不管好,让“小海”用别人的真实身份去直播方便骗人打赏。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事儿得从两方面看。一方面是网络直播这个东西本身就有开放性和即时性,主播是靠表演来吸引人打赏的;惠某是个成年人了,自己注册账号、签协议、充钱打赏这一套流程都走完了,这说明她愿意花钱买服务。 另一方面是江某说的那些聊天记录和照片都没拿出来当证据证明“小海”是故意骗钱的。大家都说他们俩就在网上聊过天、没见过面也没加别的社交软件,没法证明存在什么不正当关系。至于惠某直接给“小海”的那4600多元转账也不好说到底是干嘛用的,江某也没证据说是“小海”特意要的钱。 最后法院给出判决:认定惠某的打赏和转账行为就是有效的网络服务消费行为;驳回了江某要求确认打赏无效并让主播和平台返还54万余元的全部请求。这个判决现在已经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