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和遗产是两码事,公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承租人只有居住权,这一点大家可能并不清楚。很多人觉得父母攒下的公租房自然该由子女继承,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必须是公民死亡时合法拥有的个人财产。公租房是国家所有的,承租人享有的是居住资格,这个资格是不能被继承和强制执行的。因此,原承租人去世后,子女无法凭借继承关系直接住进去。但这并不意味着房子就会被没收,公房管理部门会给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或与原承租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办理续租手续。一般来说,需要申请人满足常住户口、实际居住、无其他住房等条件。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人申请续租,房管部门就会依法收回房屋。为了避免出现“房等人”的情况,亲属应及时到公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承租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一次备齐,能减少很多麻烦。如果家庭成员均不符合条件,应主动搬离住房,既避免被强制清退,也给真正需要的人留出房源。公租房不是遗产,而是一份家庭责任和国家福利。在世时好好居住是我们的责任,离世后依法交接也是一种关爱和延续亲情的方式。只要我们弄清楚规则并遵守规定,“老房子”就能继续发挥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