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建议深化国企混改 推动国资民资融合发展赋能陕西高质量建设

问题:新旧动能转换提速、产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陕西民营经济规模不断扩大、活力持续增强,但在与国有资本协同发展中,仍面临“进得去、融得深、落得稳”的现实挑战。一上,混合所有制改革部分领域推进不均衡,规则边界不够明确,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和关键领域的获得感仍需提升;另一上,中小企业产业链关键环节“卡位入链”能力偏弱,治理机制、权责边界、利益分配等问题如果处理不到位,容易影响合作预期和长期投入。 原因:症结主要集中在三上。其一,制度供给仍需补强。混改涉及资产评估、股权设置、经营授权、退出机制等关键环节,若缺少可操作的指引和标准化流程,既会抬高交易成本,也会削弱市场主体信心。其二,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仍有堵点。部分行业存隐性门槛,项目招投标规则不够透明,容易造成“明面门槛降了、隐性壁垒还在”的感受。其三,融资与信用体系仍待完善。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普遍资产偏轻、抵押物不足、现金流波动较大,在银行授信、融资定价和增信服务上仍受约束,进而影响技术改造、研发投入和产业升级的持续性。 影响:从发展层面看,国资民资协同程度直接关系资源配置效率与产业竞争力。陕西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已达50.3%,民营主体占比近98%,民营经济已成为吸纳就业、激发创新、拓展市场的重要力量。若混改推进不深、合作机制不畅,不仅不利于国企增强活力、提升效率,也会制约民企新兴产业、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布局速度。反之,若通过混改实现优势互补,国有企业在资本实力、平台资源、产业组织能力上的优势,可与民营企业在市场敏感度、机制灵活性、创新效率上的优势叠加,带动产业链协同与区域经济韧性提升。 对策:围绕“可预期、可操作、可复制”,多措并举打通堵点、提升协同质量。其一,强化顶层设计与规则供给。尽快研究出台混改专项指导文件,明确准入范围、操作流程、监管边界和风险控制要求,鼓励试点示范,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其二,坚持效能导向推动国企股权结构动态优化。聚焦主责主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差异化路径引入民间资本,引导民企按行业分类精准对接,支持中小企业在细分环节实现“卡位入链”,推动技术、管理与市场渠道互补协同。其三,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夯实合作的治理基础。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厘清董事会、经理层与出资人权责,建立透明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机制,依法保障民营股东合法权益,形成权责清晰、制衡有效、运行规范的治理格局,减少合作摩擦、提升经营效率。其四,改进市场准入环境与营商生态。加大清理隐性壁垒力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落到实处;常态化治理拖欠账款,完善信用约束与联合惩戒机制,降低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为民营企业布局新兴产业提供更稳定的环境。其五,强化融资保障,提升金融供给的匹配度。完善信用认定与评价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围绕产业链场景创新产品与服务,综合运用信用贷款、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前景:从趋势看,混合所有制改革正从“引资入股”向“机制重塑、治理提升、协同创新”深化。随着陕西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国资民资合作空间将继续拓展。通过政策引导与机制创新,既能推动民营企业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参与产业升级和重大项目建设,也有助于国有企业在市场化合作中提升经营活力与资源配置效率,形成互融互促、共建共享的良性格局,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更可持续的市场活力。

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既是落实中央“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举措,也是应对复杂经济形势的现实选择。当国有资本的规模优势与民营经济的创新活力相互叠加,“双向赋能”释放的不仅是当下的增长动能,也将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机制加速重塑。这场聚焦体制机制突破的深层变革,仍需要更多可落地、可执行的政策设计持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