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因违规担保遭深交所监管 公司高管履职不力被点名

1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登云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监管函,对该公司存的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通报。这是资本市场强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根据深交所查证,登云股份及涉及的人员在担保事项处理上存在明显漏洞。2025年4月27日和7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汉阴黄龙金矿有限公司分别向陕西汉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和400万元。作为母公司,登云股份为这两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涉及资金总额达3400万元。 问题的关键在于程序违规。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此类重大担保事项应当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然而,登云股份在这两个环节均存在缺失。公司未能在担保发生时及时召集董事会进行审议,也未按规定向市场披露相关信息。直到2025年9月2日,即事项发生数月之后,公司才在《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披露上述担保事项,披露时间明显滞后。 这种延迟披露行为反映出公司治理体系存在的薄弱环节。登云股份董事长杨海坤、总经理张福如、财务总监王晔、董事会秘书胡磊等主要负责人未能恪尽职守,未能有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违规行为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这表明公司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上存在明显不足。 从更深层次看,此类问题反映了部分上市公司在规范运作意识上的欠缺。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是保护投资者知情权、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担保事项涉及公司资金安全和风险承担,更应当得到充分重视。登云股份的做法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也损害了投资者的信息获取权。 深交所的监管函是对违规行为的及时纠正,也是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力督促。这个举措向市场传递了明确信号: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当前,登云股份应当以此为鉴,深入反思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一上,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更加严格的担保事项审批流程,确保重大事项不遗漏、不延迟;另一方面,要加强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提升管理层的合规意识,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的长效机制。同时,相关责任人应当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资本市场运行离不开清晰规则与稳定预期。对外担保看似是企业经营中的常见安排,但在上市公司语境下,程序合规与信息披露不仅是监管要求,更是维护投资者信心与市场公平的基础。此次监管函提醒各方,唯有把制度执行落到每一项具体业务、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关键岗位,才能在发展与风险之间保持平衡,推动企业治理能力与市场信任实现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