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沦为"生财工具" 监管漏洞亟待补齐——武汉非法取土回填垃圾事件警示耕地保护之困

近日,武汉市新洲区一起破坏农用地事件引发关注。调查显示,当地某企业租赁农用地期间,擅自挖掘深达5米的土坑并出售土壤牟利;在后续整改中,又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回填。现场勘察发现,所谓“覆土”仅有不足30厘米的表层,其下混杂大量碎砖瓦砾和塑料制品。事件背后反映出多重问题。从直接原因看,涉事企业逐利倾向明显,法治意识薄弱。企业负责人将长期形成的耕作层土壤当作“可变现资源”,把存在污染风险的建筑垃圾当作“低成本填料”,暴露出对土地生态价值的漠视。更深层面上,也暴露出农地转租环节的监管空白——部分租赁合同未明确土壤保护要求,客观上给违规操作留下空间。 该事件的危害不止于地表破坏。据农业专家分析,被污染地块可能出现三类长期影响:其一,建筑垃圾中的重金属可能持续渗入地下水;其二,有机垃圾腐败会扰乱土壤微生物系统;其三,人工填充层割裂耕作层与底土层,形成难以恢复的“死土”。新洲区是武汉重要的蔬菜生产基地,此类破坏可能冲击区域农产品安全。 监管短板同样值得警惕。自然资源部门虽及时叫停取土行为,但对回填质量缺乏明确的技术标准与验收依据。街道执法人员坦言对覆土规范“不清楚”,标准缺失导致整改容易流于形式。当前《土地管理法》虽明确“占补平衡”原则,但生态修复的具体指标、验收程序等仍缺少可操作的细化规则。 针对此类问题,多地已有探索。浙江省2023年推出“耕地修复保险”机制,通过第三方评估确定修复成本;江苏省建立“土壤银行”制度,要求建设方储备等量优质土壤用于置换。这些做法为完善农地保护制度提供了参考。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24年将重点推进三上工作:制定《耕地质量修复技术规程》、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试点耕地保护信用惩戒制度。随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加快,我国有望逐步形成覆盖取样、检测、修复的全周期耕地保护体系。

耕地不是可以随意拆解的资源,更不应成为利益算计的“成本项”。对破坏耕地、以废充填等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处罚要硬,修复要实,真正把土地的生命力与生产力恢复起来。守住耕地红线,既是依法行政的底线,也是端牢饭碗、保障长远发展的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