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生前借9.5万因亲戚没写借条被要求还8.4万

最近,有个因为借钱引发的官司闹得挺大。原告吴某甲说,他已故的兄弟吴某乙生前分两次借了他9.5万元,因为是亲戚没写借条。结果吴某乙在2022年去世后,他的配偶吕某某继承了俩人共有的一套房子。吴某甲就去找吕某某要钱,没谈拢,就把她告到了法院,要求还剩下的8.4万元。吕某某呢,说这债不是夫妻的共同债务,还反告吴某甲让她还了1.1万元,说是当时是被强迫给的。 法院审理后,把焦点集中在三个问题上:这笔钱到底借没借、吕某某要不要还钱、还有她的反诉能不能成立。首先看借钱的事,因为是亲戚又没欠条,法院主要看了通话录音。录音里吴某乙生前承认欠钱,后来吕某某在催款录音里也提到借钱是用来“做工程”,还说还了一部分,没否认欠钱的事实。所以法院认定了7.5万元的借贷关系,另外2万元因为证据不足没算。 接下来是吕某某该不该还钱。法院依据《民法典》,认为吕某某在催款时答应一年还5000元,这算是追认了老公生前的债。虽然她说这是被迫的,但没证据,所以不认。另外还有《民法典》里说的,继承人要在继承财产范围内还债。吕某某继承了房子,就得负责还债。 最后是那个1.1万元的反诉。法院查了是还款行为,不是无理由给的钱,不算是不当得利,就驳回了她的反诉。 最后法院判吕某某给吴某甲还6.4万元本金和利息,其他的都不支持。二审维持原判。 这个判决告诉我们几点:人死债不消,要通过遗产或夫妻财产还钱;配偶追认债务能把个人债变成夫妻共同债;继承人拿钱就得负责还债;借钱还是要写欠条保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