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这天夜里,事儿出在东风北路四通花园南边200米的地方。凌晨刚过,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值班室里警铃大作。接到消息后,副中队长张勇带着人马赶到现场,跟医生一块确认后发现,倒地的人已经没救了,这明显是有人肇事逃逸了。 孙玉林大队长赶紧把破案的活儿挑了起来,陈成副大队长也在后面坐镇指挥。大家就在现场搭起了指挥部,分成了三路去干活: 第一路是以出事点为中心,给周围2公里半径的地方来个地毯式大搜查; 第二路是找旁边看热闹的群众问一问,收集一点现场的证词; 第三路是调出周边的监控视频,盯着那“两分钟黄金时间”,把所有过的车都一帧一帧地比对。 民警看着现场的散落物和那辆被撞坏的电动车,琢磨出肇事车伤得不轻,也没跑多远。图侦组盯着屏幕不放,很快就把一辆白色轿车给盯住了,号牌是苏JG25×Q,跟目击者说的基本对上了。给车主打电话一问,果然是他儿子李某开的车,可电话关机了,人也找不到。 排查组这边动作也快得很。没到两小时,就在阜城街道四通花苑小区里把嫌疑车给扣下了。 就在大家以为能把李某堵在家里的时候,他自己倒是先回来了。李某(男,29岁)在家人陪着下于8月13日下午去公安局自首了。 面对警察,他实话实说了:那天晚上吃饭后开车从东风北路往南走,把一辆电动车给撞了。当时害怕担责任,没下车就跑了。一直拖到警察把车锁死找上门来劝他投案,他才不得不回来认罪。 从警笛响起到把人抓到案里头,这案子一共只花了720分钟。这事儿再次证明了那句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警察也借此机会提醒大家伙儿:出了车祸得赶紧报警、救人、保护现场,这都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肇事逃逸不仅罚得重,还会让受害者家属受“二次伤害”;只有主动去投案、把事儿说清楚,这才是争取宽大处理的唯一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