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黎智英的案子依法判了重刑后,一下子有30个国家跳出来要求把他给放了,中国外交部态度特别硬,一个商量的余地都没留。紧接着香港特区政府也说话了,行政长官李家超说这事儿展示了法治和正义,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大好事。他强调以前香港为了社会乱那事儿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这次判决就是告诉大家,谁要是敢干危害国家安全的事儿,肯定逃不掉法律的惩罚。 从法律条文上看,判20年在国安法规定的量刑范围里是说得通的。按照规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情节严重的,最高能判无期徒刑甚至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法官最后考虑了被告的年纪、身体状况还有整个案子的情况,给出了这个刑期,这也是符合法律逻辑的。 至于为啥西方30个国家的集体呼吁跟这个结果不一样,其实就是看法不一样。表面上看是担心影响新闻自由或者国际形象,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还特意提了黎智英的身体不好还有年纪大这类人道因素。但说到底这就是他们干涉中国司法的借口罢了。这已经不是头一回了,只要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的大案,西方那些国家肯定会第一时间出来发声。他们套路特别固定:先是说自己“很担心”,接着就开始质疑法律,最后非得要求放人不可。这次判决刚一出来声明马上就发了出来,说明他们的立场早就定好了。 说白了这更像是个政治上的事儿,而不是单纯法律或人权的问题。还有一点很关键,西方那些国家并不是对所有的案件都感兴趣。世界上天天都有刑事判决发生呢,也就只有中国和俄罗斯这种国家被关注得这么激烈。这种选择性的关注说明问题不在法律表面那么简单。 面对这些声音,中国外交部在记者会上回应了。发言人讲得很清楚:黎智英是中国公民,他干的那些事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这事儿完全是香港特区自己的内政;奉劝那些相关国家要尊重中国的主权和香港的法治;别插手香港的司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