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政局给养老机构定了预收费管理办法

大家知道嘛,北京市民政局这六部门这次搞出了新动作。咱们都在关心养老服务的钱能不能收得明白、花得放心吧?这不,3月19日消息传出来了,他们给养老机构定了预收费管理办法。专门盯着养老服务费、押金、会员费这三类收钱项目,给收费上限定了规矩,钱怎么存、风险怎么防都讲清楚了,就是想实实在在地保障咱们老年人的财产安全。 《办法》里最清楚的一条就是不鼓励大家去买会员费。以前那些办会员卡的地方,以后想收会员费可得掂量掂量。因为办法说了,那些没建好、或者连住人的条件都不具备的养老机构,还有公办的或者是民营但信用不好的,连老百姓的存款都敢动的这种地方,都不准再搞什么会员卡了。 要是真想收会员费,得给机构加个门槛。床位要做到300张以上,等级得三星级往上走,征信记录得是好的,还得在银行里存上一笔保证金或者买个履约保险才行。而且收了会员费的钱不能去乱投高风险的项目或者借给别人用。 《办法》还细化了养老服务费怎么收。要是按月交的话,最多不能超过3个月的费用总额。押金这块也管得严,不能超过一个月养老服务费用的4倍数额。老人住进来交的入住保证金其实就是押金,这钱一般情况下不能乱花,只有在应急看病或者抵扣欠费的时候才能动用。 说白了就是这六部门想通过这些规定来给大家吃颗定心丸。免责声明还是要说一句啊:本文内容是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的,大家参考的时候最好再核实一下数据。